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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滿過期食品的倉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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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李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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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李某 |
警方出動搗毀黑心倉庫 封存疑似問題食品價值50萬
一個食品銷售有限公司,作爲一級經銷商,他們從全國各地購進大量罐裝或者袋裝食品,然後批發給本市的多家超市。爲賺取更大商業利潤,他們在保質期上玩起遊戲,隨意修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日前,公安紅橋分局會同本區工商局將此家違法公司一舉查封。
羣衆舉報 30名民警雷霆出擊
7月19日上午10時,公安紅橋分局根據羣衆舉報,位於紅橋區西菜園的一家加工廠內有一間大型倉庫,裏面裝有上千種食品。倉庫內10餘名工作人員正在更改食品罐頭上的保質期。獲得信息後,在李新建局長、李建宏副局長的指示下,公安紅橋分局經偵支隊王強隊長、馮泰指導員、穆傑隊長、賀猛探長等立即帶領30餘名民警,會同工商部門聯合出擊,一舉將這個違法公司查封,當場繳獲各種食品商標3萬餘張,包括肉、魚、水果等多種罐頭,香油、料酒、白糖、醬油等食用調料,以及方便麪、礦泉水等2000餘種,總價值約50餘萬的食品,以及3臺標籤打印機等。
在清點貨物的同時,又獲得可靠線索,此家公司除這間約800平方米的倉庫外,還有另一間500平方米的倉庫,裏面仍裝有滿滿當當的食品。民警又馬不停蹄地趕往另一間倉庫。經查,這裏的食品罐頭最早的生產日期爲2003年1月,早已過了保質期。該公司的員工正將此種罐頭滿滿地浸在3個大水桶裏,將瓶體上的原標籤撕下。水桶裏,有的罐頭標籤已經被剝乾淨了,有的被剝了一半,滿地狼藉。證據確鑿!該家公司的副總經理李某、倉庫管理員曹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罪被紅橋警方當即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該公司的法人代表。
記者目擊 造假倉庫極其隱蔽
昨日,在民警帶領下,記者來到這家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倉庫所在地。進入加工廠的大院,汽車七拐八拐開到一扇看似普通的綠色木門前,一般人根本想不到木門後竟“別有洞天”。打開倉庫的大門,一股潮氣迎面撲來,進入倉庫裏面頓時豁然開朗,800多平方米的倉庫大廳裏,整箱的罐裝食品、袋裝食品、酒水堆積成山。蜘蛛網密密麻麻地佈滿了紙箱,打封后的食品罐頭被厚厚的塵土蓋滿,標籤上面的字跡已經模糊不清。一想到這些食品要被商家更改標籤後再進入超市賣給消費者,記者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疑犯供述 “新鮮”罐頭如此出爐
在這裏做了3個月倉庫管理員的曹某告訴記者,“我真後悔!”原來,今年3月他接到老闆和李某的指示更改標籤時,曹某起初並不情願,但爲了每月千元薪水,他還是做了。
據其披露,爲逃避檢查,他們將快到“允售期”的食品(一般爲4個月)或者快過保質期的食品從超市拉回倉庫。爲節省運費,他們根本不將食品打回廠家,而是從廠家索要更多的食品標籤,買來打號機。然後,指使10餘名公司僱員,將食品罐頭浸在水中,待標籤浸溼後撕下或者用稀料將生產日期塗改,重新將標籤粘上,再用打號機打上最近的生產日期。就這樣,“新鮮”的食品罐頭又出爐了。
對話黑心業者
曾經畢業於本市某大學發酵工程系的李某,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竟然百般狡辯。
記者:你在公司做了多長時間了?
李某:公司成立時就來了,大概有5年了。
記者:當你指使員工更改標籤時怎麼想的?
李某:消費者不要過期食品或者快要過期的食品,爲了便於銷售,只好更改食品的有效期。
記者:你知不知道這是在違法?
李某: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但是沒有意識到這是在犯罪。
記者:銷售過期食品,知不知道會損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李某:保質期只不過是在《食品安全法》中,法律規定的一項硬性指標。我們只不過在延長食品的有效期,一般不會出現問題。尤其是調料等食品會消化很快,有的時候我們不向消費者收取費用,只是作爲贈品出售。
記者:你們這樣做了多長時間了?
李某:我也記不清了。大概從去年吧。
記者:如果消費者因吃了過了保質期的食品,出現問題後應由誰來負責?
李某:這不是誰負責的問題,這是一個環節的問題。廠家———經銷商———超市,都應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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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保質期是指:“預示在任何標籤上規定的條件下保證食品質量的日期。在此期間,食品完全適用於出售,並符合標籤上或產品標準中所規定的質量。”消費者在購買相關食品時,請注意商品標籤上的出廠日期,以免蒙受損失。
疑犯交代更改保質期的部分食品
“歡樂家”牌荔枝冰糖
“上海鼎豐”牌醬油
“上海鼎豐”牌白醋
“伊達園”牌飲用礦泉水
“歡樂家”牌金黃桃罐頭
“喜多多”牌雜果罐頭“寬牌”醬油
“宏祥”牌食品系列
“錢江”牌可口蘿蔔“紫森”牌陳醋
“百年光彩”牌傻兒豆豉
“紅燈籠”牌小肥羊火鍋調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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