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能及時收到北京地區2004年度『全科醫生』的考試報名通知,企業衛生室的賈大夫錯過了報名時間,他向衛生部人纔交流中心申請補報卻遭到拒絕,賈大夫又向衛生部申請行政復議,補報考試的請求依然沒被支持。賈大夫為此把衛生部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衛生部還他參加考試的權利。昨天,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44歲的賈大夫是北京市燃氣集團分公司某管理所衛生室的醫生。從2003年開始,賈大夫報名參加了『全科醫師』中級資格考試,當年通過了三門功課的考試,因僅有一門基礎知識課不及格,未能通過。按照考試規定,各科考試成績實行兩年內有效的管理辦法,這樣,賈大夫只要能在2004年通過基礎知識的考試,就有資格獲得全科醫師的技術職稱,但是如果他錯過參加2004年考試,前三門考試合格的成績就要全部作廢。參評全科醫師評定的願望也無法實現。
法庭上,賈大夫陳述說,今年1月9日,北京市人事局印發了《關於北京地區2004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報名時間只寫明於2月2日至2月8日到指定報名點報名,並未規定報名截止日期,也未規定錯過報名時間不允許補報。由於他所在區衛生局沒能及時把《通知》下發,導致他錯過了報名時間。在他申請補報時,得到的答復是衛生部人纔交流中心已封網,不能補報。如果允許他補報整個網上信息就要全部打亂,太麻煩。
賈大夫認為,『全科醫師』考試從3月23日印制發放准考證到6月26日考試實施,有3個月的空置期,衛生部卻因為嫌麻煩不讓考生補報,把錯過報名時間的後果讓考生獨自承擔,在報考程序上存在瑕疵,內容上屬行政不作為。他請求法院判令衛生部保留其2003年度考試成績,准予他2005年參加補考一次。
對此,被告衛生部認為:2004年全科醫師的考試通知已經在北京市人纔網公布,原告上網一查就能獲知考試報名時間,其錯過報名時間應自行承擔責任。賈大夫當即反駁說他不會上網。衛生部的代理人還認為,全科醫師考務工作計劃內容適當,組織規范,不存在行政不作為和程序違法。
本案當庭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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