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週歲以後,可以申請領取獎勵扶助金。記者今天在吉林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今年起,我國將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部分家庭給予獎勵扶助。
上世紀70年代起,我國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30多年來,全國少出生人口達3億,到目前爲止,全國人口已進入低生育階段。這期間,廣大人民羣衆尤其是廣大農民羣衆捨棄個人利益而保全了國家利益。在國家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財政部等部委的建議下,國務院決定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支持(各負擔50%),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扶助金最低發放標準爲人均每年600元,具體發放金額由各地根據地方財力自定,一直髮放到扶助對象亡故時止。
目前,此項制度的試點工作正在四川、雲南、甘肅、青海、重慶西部5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龍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9箇中部省份的9個地(州、市),以及貴州省遵義市進行。來自有關部門的消息稱,如試點工作進展順利,資金髮放渠道暢通,該制度有望於明年全面推行。
據瞭解,被列爲試點地區的吉林省四平市已確認扶助對象2242名,目前正在對獎勵扶助對象進行公示,省、市、縣三級財政資金已落實完畢,待中央財政補助金到位後,即可於近期內直接把獎勵扶助金髮放到農民手中。
有關人士表示,實施獎勵扶助制度,顯示了我國計生政策開始由“處罰多生”向“獎勵少生”的轉變。計劃生育家庭在經濟上能夠真正得到實惠,有利於通過利益導向機制解決好“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