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犯罪被警方從外地抓回,女兒召集人手假稱是軍人,在火車上硬生生地從警察手中將老爸“救”走,直至12天后才重新被抓獲。這看似警匪片情節的一幕就發生在廣州花都火車站。昨日,記者從佛山中級法院獲悉,這起罕見的案件該犯罪父親最終沒能逃脫法網,在原有的四項罪上加上一條“脫逃罪”,被五罪並罰終審判決20年有期徒刑,母親、女兒也被判刑。
身犯四罪:
老闆夫妻竄逃南京
據悉,鄭德利、徐議羣兩人是夫妻,從有關資料上,記者瞭解到鄭德利曾是一名很成功的商人,先是擔任澳門一家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隨後又先後擔任廣州三家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生意可謂做得很大。但隨後,兩人的胃口也開始越來越大,逐漸將貪婪的目光盯上其他公司的財產,最後連自己公司的財產也不放過。
2001年,鄭德利因詐騙佛山市南海區九江供銷企業集團的鉅額財產,並夥同該企業集團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上億元,又侵佔其所任職的公司近150萬資產,挪用公司資金250萬而被立案偵查,而其妻子徐議羣也因“夫唱妻隨”侵佔和挪用公司財產57萬多同時“落難”,兩人的日子開始不好過,而這期間還有一段小插曲。
在1999年時,鄭德利曾因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被原南海市公安局移交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00年3月9日,海珠區檢察院作出穗海檢不訴字(2000)第2號不起訴決定書,以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爲由決定對被告人鄭德利不起訴。
在司法機關對其緊鑼密鼓進行偵查時,鄭德利、徐議羣突然在廣東失蹤,杳無音信。公安機關緊追不放,經偵查後,得知兩人已竄到江蘇省南京市,南海警方爲此專門派出警員趕赴南京,與南京警方協作佈下天羅地網。
搶奪嫌犯:
父母被抓女兒“救人”
2001年9月20日,經兩地警方協作,鄭德利、徐議羣夫妻被雙雙抓獲。當警方宣佈對兩人拘留並出示了拘留證時,兩人死活不肯簽名。南海警方決定連夜將兩人押回南海。當天晚上,警方押着兩人乘坐南京至廣州的1311次列車,準備取道廣州回南海,按計劃,火車於22日凌晨到達廣州花都火車站。
21日中午,鄭德利的女兒鄭凌(已被判刑)不知從哪裏得知父母被抓獲的消息,她隨即糾集王駿、盛春習、李毅(均已被判刑)等人商量對策,商量的結果是“從警方手中搶人”。定下這個“膽大包天”的主意後,他們嫌人手不夠,又找來了侯吉旭、靳付謙(均已被判刑)等人。22日凌晨5時,鄭凌一夥十幾人浩浩蕩蕩殺到花都火車站等候。
驚險一幕:
假稱軍人火車上搶人
十幾分鍾後,當1311次列車一進站時,鄭凌一夥人迅速竄到扣押鄭德利、徐議羣的車廂上並堵住通道,押解的警察看情況不對,警覺地圍住鄭德利夫婦。王駿等人則大大咧咧地上前,攔住公安人員假稱自己是廣州軍區的軍人,要查看警察的工作證件。押解的警察隨即出示警察證,並嚴肅指出他們在辦案。
王駿一夥人不予理睬,叫囂着“沒有逮捕證是非法綁架”,並衝上前動手搶人,押解的警察拼命阻攔,卻遭到盛春習、侯吉旭、靳付謙等人的圍攻,又擠又推又打人,加上火車上人很多,勢單力薄的警察散開了。盛春習見狀趕緊上前,拉住鄭德利的手說“快跑”,而鄭見有逃生的機會大喜下撒腿就跑,侯吉旭、靳付謙等十多人也趕緊跑來保護,十多人迅速逃下火車。而鄭凌早已駕駛一皇冠小汽車在等候,其父親一上車就駕車逃離火車站,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如同警匪片中出現的鏡頭。
最終結果:
再次被抓重判20年
當天,從公安人員手中逃脫的鄭德利自知罪孽深重,竄到從化躲藏起來。同月24日,又躲到廣州市永福路,直至同月27日被抓獲,這回與妻子一起被押上法庭接受審判。
2004年4月3日,佛山南海法院一審認爲,鄭德利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職務侵佔、挪用資金均數額巨大、又犯脫逃罪,應從重處罰,遂以上述5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鄭德利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徐議羣則被以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判後,兩人均不服上訴到佛山市中級法院,被佛山中院以日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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