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美國警察無故毆打中國訪客後,本報記者採訪了美國司法界人士,就到美國訪問的外國人如何自我保護、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支招”。
律師埃文分析說,毆打趙燕的警察洛德斯辯稱,當時他認爲趙燕和她的兩名同伴是正在追查的一起走私毒品案的嫌疑人,所以要求他們接受檢查。趙的兩名夥伴轉身逃走,引起他的懷疑,爲了避免趙逃跑,他用胡椒水將其制服。至於爲何毆打趙燕,他辯解說這是因爲他在制服趙燕的過程中趙反抗抓傷了他的手臂。埃文認爲,這名警察顯然是避重就輕,無論如何在已制服趙燕後再集體圍毆肯定違反美國法律,踐踏人權。但按照美國法律,警察有權要求他們認爲必要的人接受檢查,在對方逃跑時可以採取必要的強制手段。換句話說,如果當時趙燕的兩名同伴在看到警察招呼時站在原地而不是轉身就跑,可能結果不至於到目前這個地步。
洛杉磯縣警察局探長皮特援引前幾天發生的一起案例。聖蓋博市發生了一起槍殺案,警察在附近發現一輛車上的兩名墨西哥裔男子形跡可疑。當命令他倆下車接受檢查時,其中1人飛快地伸手向車座下摸尋什麼東西,警察認爲他企圖襲警,開槍將他當場打死,事後發現車座下並沒有槍支。按照以往案例,這樣的事情警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皮特說,在美國如遇到警察要求停下接受檢查,一定要配合,千萬不要做出容易引起警察誤解的動作。
律師斯迪夫說,在美國,一旦遇到身穿制服的警察或身穿便衣但出示了警徽的警察,要聽從並配合。比如說交通違章,警車會打開警燈緊追違章車,此時違章車輛應儘快靠邊停車。停車後開車人不要下車,也不要有激烈的動作,而是應目光注視前方,雙手放置在方向盤上等候警察走近。然後根據警察指令搖下車窗,出示駕駛證、保險單、車主證等,這樣就可保障自身安全。如對警察處理有異議,可在進入警察辦公室後向負責人申訴,也可致電律師或者本國駐美的使領館尋求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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