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多方努力,本報記者今天通過越洋電話,對正在安曼的約旦著名律師、薩達姆國際律師團的首席辯護律師穆罕默德·拉什丹進行了採訪。
記者注意到,在整個採訪過程中,拉什丹先生對他的當事人的稱謂,仍然是“薩達姆總統”。
威脅“斬首”的電話曾打到我的辦公室
記者(以下簡稱“記”):共有多少名律師希望加入薩達姆的辯護律師團?他們來自哪些國家?請您介紹一下現有的由21名律師組成的國際律師團的基本情況。他們是如何被挑選出來的?由不同國籍的律師組成國際律師團來爲一位被推翻的政府首腦作辯護,這是不是第一次?
拉什丹(以下簡稱“拉”):志願爲薩達姆總統作辯護的律師,大約有1500名,他們來自一些阿拉伯國家以及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等,其中不少是阿拉伯律師聯合會的成員。此外,還有一些志願者協助律師團工作。現在,我們每天仍接到許多希望加入律師團的電話申請。阿拉伯律師組成律師團參加訴訟,已經有很多次了。
記:您和國際律師團是否受到了伊拉克武裝人員或政府官員的威脅?伊拉克臨時政府司法部長杜漢·哈桑是否曾親自打電話給您,警告您不要前往伊拉克?他還說了什麼?
拉:是的,這些威脅電話曾直接打到我的辦公室。但是,無論打電話的人聲稱是伊拉克司法部長還是國防部長,事實是,確實有人對我們威脅說:如果律師團前往伊拉克爲薩達姆總統辯護,將遭到“斬首”。實際上,這種威脅已經不僅僅是針對律師團了,它是向司法正義挑戰,向公民獲得辯護的正當權利挑戰。
我們出庭爲薩達姆辯護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記:國際律師團是否已獲得伊拉克有關當局的允許,進入伊拉克參加辯護活動?
拉:首先,國際律師團擁有薩達姆總統夫人薩吉達女士的委託書,她授權我們處理薩達姆總統的辯護事務;其次,伊拉克律師協會已同意我們參加辯護;第三,只要是阿拉伯律師聯合會的成員,任何一名律師均可在所有阿拉伯國家的法院出庭。因此,我們出庭爲薩達姆總統辯護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關鍵是美軍方面的態度。去年12月14日,我們曾通過國際紅十字會向美軍提出會見當事人的申請,但至今沒有答覆。這是違反國際法和人權準則的行爲。
佔領軍無權以任何方式起訴薩達姆總統
記:薩達姆認爲審判他的特別法庭是非法的,您對此持什麼觀點?您認爲伊拉克特別法庭實際上是由美英當局控制的嗎?您認爲是否應將薩達姆移交到一個獨立的國際司法機構進行審判?
拉:當薩達姆總統說特別法庭是非法的時候,他的意思是,根據國際法,聯軍入侵伊拉克是犯罪行爲,因此接下來發生的一切都是非法的。我們曾要求美國提供進攻伊拉克的法律依據,現在已經很清楚了,美國國會的報告已經承認伊拉克沒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因此,美國無權入侵伊拉克。而且,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章關於聯合國決議的規定,美國發起軍事行動並未獲得聯合國的批准或者授權。
現在,伊拉克臨時政府總理總攬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權力,他修改了伊拉克憲法等基本法律,還廢止了一些法律。臨時政府總理集行政權與司法權於一身,所以,他既可以設立特別法庭,又可以任命特別法庭的法官,這顯然是違反國際法的。況且,根據《日內瓦公約》的規定,被佔領國臨時當局和佔領軍都不得修改該國原有法律。從這個意義來說,這樣的特別法庭當然是非法的。
如果修改法律的目的,是爲了迫使伊拉克向伊朗、科威特、庫爾德人和黎巴嫩什葉派賠償,而豁免美英聯軍對伊拉克人民犯下的罪行,那麼,不僅是特別法庭,整個伊拉克臨時政府當局都是由美英控制的。
記:您認爲審判應依據何種法律進行?是薩達姆自己簽署通過的伊拉克原有法律、美國法律還是國際法?
拉:特別法庭不能根據美國或其他聯軍國家的法律進行審判,因爲國際法規定,佔領軍不得破壞被佔領國的法律秩序。因此,他們無權以任何方式起訴薩達姆總統。
儘管我們認爲特別法庭是非法的但仍將出庭
記:目前,律師團的準備工作做得如何?將選派哪一位律師出庭爲薩達姆辯護?
拉:我們堅持認爲,儘管特別法庭是非法的,但我們仍要出庭辯護,因爲我們要向世界證明,整個審判程序都是非法的。我們還要告訴人們,美國政府才應該是真正的被告。因爲在第一次海灣戰爭期間,老布什讓他的軍隊在伊拉克南部使用了貧鈾彈;在這次戰爭中,小布什又命令軍隊在機場的戰鬥中使用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美英聯軍的圍困還導致了150萬伊拉克人的死亡。而所謂的“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現在已被證明爲是謊言了。
目前,我們正在準備證據,一旦獲得聯軍允許,我們就立即進入伊拉克開始工作。所有尊重法律的有識之士都表示,在司法調查開始前,當事人有權會見他的律師。
我們認爲,美軍對薩達姆總統的逮捕不得超過7個月,也無權扣留他的聲明,更不能憑藉所謂“50噸重的證據”,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對薩達姆總統進行審判。
律師團將在法庭上揭穿美國的所有謊言
記:在特別法庭上,律師團將爲薩達姆作無罪辯護,還是僅僅請求特別法庭對他從輕發落?
拉:律師團將在法庭上證明美國的所有謊言,如果他們真敢出庭的話,美國和英國的所有罪行將被揭露在全世界面前。他們纔是真正的戰爭犯。
記:最近,伊朗政府就薩達姆在兩伊戰爭中的一些行爲提出指控,您認爲這是否屬於伊拉克特別法庭的管轄範圍?
拉:這是伊朗的內部事務,而且相當複雜。但我確信,伊拉克特別法庭無權受理這一指控。
記:您認爲薩達姆會被判處死刑嗎?
拉:伊拉克憲法原來規定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但佔領軍當局和伊拉克臨時政府已經修改了這一法律規定,並且恢復了死刑制度。爲了殺一個人而修改法律和恢復死刑,這種荒謬的行爲當然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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