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核工業262大隊兩職工在兩年的時間裏,假冒12名退休職工的名義報銷醫藥費66萬餘元。昨天,涉案人葉樹仁被湖州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被處沒收財產10萬元。另一涉案人陳漢生以貪污罪、詐騙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
葉樹仁自1996年起擔任核工業262大隊紀委書記,具體負責審批職工醫藥費報銷等工作。他稱,2000年初,因母親心臟病向同單位職工陳漢生借了3萬元錢,陳提出以居住在外地的退休職工的名義向單位報銷醫藥費。之後,兩人分工負責,由陳提供虛假的醫院住院費結算收據及其他醫療單據,葉則利用職權予以審批。2001年5月至2003年3月,兩人先後冒用12位退休職工的名義,前後29次向單位報得醫藥費66萬餘元。
另外,陳漢生又單獨冒用4位退休職工的名義,使用虛假的醫院住院費結算收據及其他醫療單據,騙取單位醫藥費49萬餘元。2003年3月,葉樹仁主動向單位紀委交待其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單位醫藥費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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