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香港廉政公署上週六搜查多間報社事件,各大報二十八日紛紛發表社評。香港《文匯報》發表題爲“以法治精神處理廉署搜查事件”的社評指出,要妥善處理好這個極富爭議性的事件,在保障新聞自由及維護司法公正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最終還是應該回歸法治的軌道。
該社評說,出於保護新聞自由的需要,廉署要搜查傳媒機構,須經過嚴格的法院審覈程序,法院對批准廉署申請檢取新聞材料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廉署搜報館依足法律程序,得到高院的手令。應該肯定的是,一些受影響的機構以至新聞界的團體,雖然作出措詞嚴厲的批評,但大都承認廉署的行動具有合法性。這顯示出一種尊重法治精神和理性的態度。如果因爲懷有不滿情緒,對廉署行動的合法性也給予否定,不尊重高院批准搜查的裁決,甚至連相關的法律規定也認爲毋須遵守,這就會造成對法治的衝擊。人們在討論廉署搜查事件時,不可離開法治的精神。
該社評指,也要看到,公衆並非一面倒偏向傳媒。不少市民在電臺節目上,對廉署的行動表示支持,認爲在法治社會,傳媒也要守法,新聞自由不是絕對自由,無理由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這些市民不願意見到,廉署的獨立地位和法庭的權威受到衝擊。這類社會反應也不能忽視。社評稱,本港已有良好的機制監察廉署工作,亦有完善的制度處理投訴,甚至可以告上法庭。任何人不滿廉署今次行動,都可以循現行機制及法律途徑解決。這是妥善的辦法,也是依法辦事。
香港報業公會二十七日發表聲明,對廉政公署搜查多間報社事件表示不滿。負責監督廉署調查工作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亦表示關注,要求廉署儘快提交解釋報告。
就報業公會聲明希望行政長官董建華關注廉署搜查多間報館的事件,特首辦二十七日晚作出迴應時重申,行政長官不會干預廉政公署的獨立調查。特首辦聲明說,本港有好的機制監察廉署工作,亦有好的制度處理投訴,任何人不滿廉署今次行動,都可以循法律途徑及現行機制解決。
香港律政司二十七日發表聲明,指根據《證人保護條例》,廉政公署有明確責任調查保護證人身分披露一案,調查工作是完全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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