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朝陽區的某藝術類學院附屬中學校長、副校長和教務部主任被控在招收學生過程中篡改成績,僞造試卷,並收取學生家長100餘萬元“贊助費”。昨日,朝陽檢察院對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徇私舞弊罪的3名校領導提起了公訴。
檢察院起訴指控,學校原校長金某某、副校長石某、教務部主任柯某某,在去年7月招收學生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校長金某某夥同副校長石某,爲非法錄取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先指使教務主任柯某某在電腦中將11名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的分數調成合格,後又爲上述考生的試卷改分。之後怕事情敗露,又僞造了試卷。同時金某某、石某、柯某某以爲學校收取贊助費爲名,共收取學生家長100餘萬元。此案在偵查過程中還發現了過去金某某涉嫌貪污2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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