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增加政府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吉林省政府近日推出一項新舉措,今後凡是上報省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附有專家諮詢論證意見,否則不能進入決策程序。
吉林省幾年前就開始實行立法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凡是省政府的立法項目都要經過省政府立法諮詢委員會的科學論證,沒經過論證的不能提請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該省省長洪虎日前在有關會議中申明瞭省政府的最新態度:除了在立法方面要堅持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外,今後對於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在決策前認真徵求專家意見,凡是上報省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附有專家諮詢論證意見,否則不能進入決策程序。
記者瞭解到,除抓緊出臺《吉林省政務信息公開辦法》等行政規章,實行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的社會公示、聽證和信息公開制度外,吉林省政府還擬研究建立行政決策問責制,全方位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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