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父母離異後,尚未成年的小冬一直隨父生活。然而,小冬不僅在生活上得不到父親的照顧,甚至還兩度失學。爲了能重返校園,尚不具備訴訟行爲能力的小冬多次找到法院要求起訴父親支付教育費。日前,在天津市河東法院及河東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的協調與幫助下,此案已被正式受理,小冬也恢復了學業。
今年5月,一個身材瘦小的男孩獨自來到河東區人民法院,面對身着制服的法官叔叔們,他只是反覆地說着四個字:“我要上學。”見此情形,法官們立即將他帶到辦公室詢問情況。經瞭解才知,男孩名叫小冬,今年17歲。1998年,父母協議離婚,此後小冬一直隨父親生活。2001年,小冬曾因父親不盡撫養義務而訴至法院,要求給付生活費及撫養費。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父親除每月給付300元撫育費外,還要保障小冬上學的權利。如今,小冬卻因無力支付學費再次失學。爲了能回到校園,重新拿起書本,小冬找到法院要向父親索要教育費。
得知小冬的情況後,法官們十分同情。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尚未成年的小冬還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不具備訴訟行爲能力,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爲起訴,然而小冬要告的也正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父親。爲妥善解決此事,法官們試圖進行勸解,由於找不到小冬的父親也只好作罷。此後,小冬又幾次來到法院表示要起訴父親,要讀書。爲使小冬復學,法官們經過反覆協商並多方聯繫,與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司法局、教育局等有關部門聯合起來,共同幫助小冬解決難題。日前,小冬已重返期盼已久的校園。與此同時,河東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出面作爲小冬的委託代理人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父給付小冬教育費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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