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中國社科院“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研究課題組”發表了《當代中國社會流動報告》,該項研究在分析社會地位變遷時,十分注重家族影響,並稱:“1978年後,國家幹部錄用過程中對“學歷”的強調使幹部直接將自己的子女安排進國家機關的概率得以降低,但統計數據表明,父親具有權力資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於成爲幹部。在父親受教育程度這個自變量固定的情況下,幹部子女成爲幹部的機會,是非幹部子女的2.1倍。”
“幹部子女更易當幹部”現象的深層原因及後果是值得深究的。
“幹部子女更易當幹部”,可能有身爲幹部的家長對子女職業素質的培養、幹部家庭掌握的有關就業信息之類的正常因素在起作用,但這不足以解釋這個“2.1倍”,幹部子女當幹部的天賦比非幹部子女決不可能高這麼多,隨機分佈不可能這麼偏。這個現象主要還是非正常因素在產生影響。我所說的非正常因素即是官員集團在一定程度上多佔了公務員、準公務員職業。
現在用人制度上還有很多暗箱操作,特別是就業市場很緊張的時候,這種壟斷力量是相當強大的。我把它概括爲兩條:一是以權謀職,就是說子女親屬就業靠裙帶關係,這就是休斯所說的“早期的行政”所具有的特點。我們雖然已處在21世紀,但這個“早期”的烙印還明顯地打在我們社會身上。二是同中國單位制度有關的,一個人進了一個公職單位,就是這個單位的人。這個說法的含義不像字面上那麼簡單,單位人所得到的好處也可能包括子女可以“近水樓臺先得月”地進入父母所在單位。我國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就有過國有單位子承父職的“接班制度”,當然現在作爲正式規則被取消了,但作爲潛規則還在發揮作用。
幹部子女當幹部的機會是非幹部子女的2.1倍,這一現象的社會成本是相當高昂的。一是破壞了社會公正,讓有真才實學的人感到寒心,讓人覺得學知識長本事沒什麼用,這實在是一種很危險的社會心理暗示。二是大量幹部子女進公務員隊伍,不僅無法保證公務員隊伍的素質,而且會影響公共決策中的力量均衡,不利於公共決策的科學性。三是用人上這樣搞就是近親繁殖,帶來人際關係複雜化,帶來公職單位內部制衡機制的失效。
還有一點也許很重要:無論政府部門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業壟斷,都是一種放大社會失業風險的做法。人們常說“不能把雞蛋裝在一個籃子裏”,而這樣的用人方式就是這樣做。職業被壟斷,使好職業向一個家庭集中,差職業和失業又向另一個家庭集中。我們常聽說一家幾口全沒工作,夫妻雙方下崗等,這樣的失業風險是很可怕的。也就是說,如果讓市場來選人,好壞職業、就業與失業的分佈更有隨機性,全家沒工作,夫妻都失業的情況要少一些。靠市場決定用人還是靠裙帶關係決定用人,即使是同樣的失業率,造成的風險也是大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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