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和8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連續發佈兩個通告,對原準備於8月1日執行的《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和《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更新管理規定》停止執行。
從7月30日至8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出租車司機連續進行了四天集體上訪,給銀川市民和外旅遊者的出行帶來極大不便。
此次大規模集體上訪源於7月28日銀川市出臺的一系列與出租車行業有關的政策。28日,銀川市在《銀川晚報》廣告版用一個整版的篇幅刊登了《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更新管理規定》。銀川市在《管理辦法》中說: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使用。凡在經營權競拍之前以行政審批的方式取得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並在車輛更新後有關規定取得5年使用期的經營者,期滿後再給予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1999年9月8日通過競拍取得5年期經營權的經營者,自2004年9月8日起,給予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經營者按照上述規定取得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應按每車每年3600元有償使用出讓金標準一次性交清1.8萬元,逾期不交納者,視爲自動放棄經營權。在經營期內經營者申請中止出租汽車客運,客運管理部門按標準退還其經營權剩餘期限的出讓金。此外,銀川市還對出租車更新作出一系列規定,要求更新車輛必須是排氣量在1.6升以上的新車或排氣量在1.3以上、自帶清潔燃料裝置的汽車。車身顏色必須執行行業規定。
在集體上訪期間,部分出租車司機在少數別有用心者的煽動下,對正在運營的出租車和中巴車實行了打砸行動,共導致40多輛車被砸。對這一破壞社會治安的行爲,公安機關迅速出動,目前已將4名不法者刑事拘留。7月31日,銀川市政府發佈公告,表示將於8月1日執行的管理辦法和管理規定暫緩執行。昨晚,銀川市政府再次發佈通告,明確提出對管理辦法和管理規定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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