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遭到美國警察洛德斯毆打的中國女商人趙燕目前在養傷,她的律師正在收集證據,爲9月20日的開庭作準備。
據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陳巍(陳巍同時是中國和美國加州的執業律師)介紹,在美國一個犯罪事實可以分別提起刑事和民事兩個訴訟程序。刑事訴訟由政府提起指控,目的在於追求“正義”,民事訴訟由當事人自己提起,目的在於獲得經濟賠償。
陳律師講,美國警察洛德斯是否定罪關鍵在於證據。目前,趙燕雖然有許多證據,如滿臉的傷痕,但現在關鍵問題是毆打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缺乏強有力的證據。另外,洛德斯會提出證據證實他是在履行公務,他可能會進一步辯解趙燕先逃跑,並對他動武,所以他才使用胡椒水。還有,趙燕在事發兩天後才向律師尋求法律幫助,錯過了取證良機。這樣很可能導致洛德斯犯罪成立的證據不充分,可能使洛德斯免予刑事處罰。
對於民事訴訟,根據目前報道的情況,趙燕的證據應該佔優勢,她很可能在民事訴訟中取勝。根據一般的侵權理論,經濟賠償主要由補償性賠償和懲罰性賠償組成。補償性賠償畢竟有限,如果要獲得500萬美元的賠償,關鍵還是懲罰性賠償是否會得到支持。懲罰性賠償的額度沒有明文限定,而是由陪審團自主決定。綜合來看,趙燕至少應該能夠獲得補償性賠償和律師費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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