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在收拾父親的遺物時,張先生無意中發現了當年父親買“龕位”時籤的一份合同及其公證書。此前,父親從未說過買“龕位”的事,臨終前也沒來得及向家人交代。張先生拿着這份合同書找到曾代銷過“龕位”的郵政部門,但工作人員說,郵政局只負責代銷,其他事情一概不知。張先生估計父親買這個“龕位”可能是爲自己百年後存放骨灰用,可不解的是,父親買的“龕位”死後卻沒能使用,這個“龕位”到底哪去了?
1994年,張先生的父親到原西北角郵政局,買了一個由該郵政局代銷的位於北辰區金福園的“龕位”,但家人並不知情。去年張父去世後被安葬在老家。今年7月初,張先生在整理父親遺物時,意外發現了父親當年買“龕位”時簽訂的《金福園龕位買賣合同書》。合同上標明賣方,即合同中的甲方爲天津市天成企業發展總公司。合同裏同時標明張父,即乙方買了北辰區金福園內一個“龕位”,售價爲人民幣2480元整。隨合同一起的還有市公證處關於甲乙雙方買賣事實的公證書,以及一張標有天津市郵政局普通收據的收費單。
爲了弄清父親買的“龕位”究竟哪兒去了,張先生找到了合同上註明的賣方地址,即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玉泉路協龍裏3號,結果那裏已變成一家電腦公司倉庫。此後,張先生又找到原西北角郵政局,發現該郵政局已拆除。市郵政局告訴張先生向芥園道郵政局詢問。可該局工作人員稱這並不屬於他們的責任,他們只負責代銷,其他事情一概不知,建議他直接與天成企業發展總公司聯繫。無奈之下,張先生拿着公證書來到市公證處。市公證處人員說,從該公證書十年前的格式和10元錢低廉的公證費上看,這張公證書是假的。
記者與市郵政局市場部取得了聯繫。據有關人員介紹,郵政局確實代銷過“龕位”,但沒多長時間就停了。此事已過去10年,當時的工作人員基本退休或調走,至於當年的具體情況,他們將會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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