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將通過立法,對未成年人實施更有力的保護。記者昨天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作爲今年下半年的重點立法項目之一——《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將於近期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減輕學習負擔、校園安全、網吧管理、公共文化設施開放等一系列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遭遇的新問題,都將通過立法予以規範。
據悉,正在制訂中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是在對《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進行全面修訂的基礎上形成的廢舊立新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由於制訂較早,因而對目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未能涉及,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包括部分青少年沉迷網絡。
爲了在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發揮立法的作用,市人大常委會把對青少年保護條例的修訂提前提上了議事日程,並針對社會熱點問題擬訂了“藥方”。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部分內容
學校和教師不得在課程標準以外擅自增加教學內容,隨意設置考卷、考題;不得在校園內有償補課;不得組織學生有償補課;不得將校舍場地出租、出借給他人用於有償補課。學校應當保障學生休息、文娛、體育、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的時間,不得將學生的活動設施、場地移作他用。而父母也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充分休息和娛樂時間,關心未成年人青春期的生理、心理變化,及時給予指導。
公辦中小學校文化體育設施和場地應在雙休日和寒暑假向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各類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對中小學生集體參觀一律免票,對未成年人個人參觀應當實行半票。
中小學校門周邊二百米之內不得開設歌舞廳、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遊戲機房、性保健用品商店和農貿市場,不得設置停車場、堆放雜物等方面的規定,也寫進了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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