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印有“綜合執法大隊”字樣的麪包車,在振東物流集團院內招攬客人、運輸貨物。
昨天16:00左右東麗區大畢莊
這輛牌照號爲“津C34895”的麪包車就停在物流集團的院子內,車身印有“綜合執法大隊”字樣,駕駛室兩側印有河北區綜合執法部門的字樣,但並沒有綜合執法部門的標記。
一名身着藍上衣的男子自稱是這輛麪包車的車主,當記者詢問這輛麪包車是否曾經拉客運貨時,他毫不猶豫地說,他是綜合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從來不運送貨物,更不可能拉客人。可是記者卻從附近幾家物流公司瞭解到,近一個月來,這輛車經常會拉送一些客人,或者幫人運送貨物。
記者與河北區綜合執法部門取得了聯繫,一名姓劉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河北區綜合執法大隊並沒有這種車型的執法車,該區綜合執法隊的車輛中,也沒有這個牌照的車。此外,印有“綜合執法大隊”字樣的車輛,只能用於執法工作,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本市車輛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車管部門的檔案中,並沒有該車的記載。
隨後,記者撥打了110報警。出警的大畢莊派出所民警覈實男子的身份時,男子出示了“天津市行政執法證”,證件標稱的執法單位是河東區環衛管理局,執法範圍是河東區,執法類別則是環境衛生。男子稱,這輛車是託朋友買到的,車子買來的時候,車身上就印有這些標記。截至記者發稿時,民警正在對車輛來源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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