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規明文規定,未成年人禁入“網吧”,上海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近期又在對全市網吧進行專項整治,全社會都在關注網吧違法接納未成年人問題。但就在這一大環境下,竟然有糊塗爹媽只顧自己購物、玩樂,把自己孩子撂在網吧裏,儼然把網吧當成了“託兒所”,這是上海市一些區文化稽查隊在檢查網吧時遇到的荒唐事。
老爸尋舞伴女兒撂網吧
上週五,本市某區文化稽查隊接到羣衆舉報,說有未成年人進入一家網吧。下午4點,該區文化稽查隊隊員立即趕到這家網吧,當場發現8名沒有身份登記的未成年人。稽查人員在詢問這8個孩子是否知道未成年人不能進網吧時,有一15歲女孩的回答讓人吃驚:“是我爸爸把我和表妹放在這裏的,他在樓上的舞廳跳舞,等一會兒會帶我們回去的。”
據瞭解,這家網吧所在的整棟樓都是KTV、舞廳等營業場所。那個女孩的爸爸這天下午正在三樓的一家舞廳跳舞。稽查隊員把這位“舞”癮甚重的糊塗爸爸請到底樓網吧時,他還有點氣惱:“幹什麼!我在上面好不容易纔找到個‘舞搭子’,你們就叫我下來……”稽查隊員問他是否知道未成年人不許進網吧,他還振振有詞道:“我不知道呀。我出來跳舞,兩個小孩放家裏沒人管,所以帶她們一起出來。”
父母去購物網吧寄放兒
據瞭解,糊塗爹媽把網吧當“託兒所”的做法並非在這一家網吧有,記者從徐匯、虹口、閘北、浦東等區的文化稽查隊和市文化稽查總隊瞭解到,上述情況並不鮮見。
徐彙區文化稽查隊山隊長告訴記者,他們曾遇到過家長非要把孩子寄放在網吧,還給老闆寫條子立字據,願意自己承擔責任的稀罕事。“我們發現,不少網吧和一些棋牌室、舞廳等娛樂場所開在一起,一些不務正業的父母自己身陷牌局,對孩子的學習期望值也不高,便把孩子一起帶出去玩。”
虹口區文化稽查隊有關人員說,曲陽地區有幾家大賣場,有的居民一家三口同逛超市,父母嫌孩子羅嗦,就把孩子寄放網吧。他們在執法時,還碰到過老爸帶着兒子在網吧“同樂”的一幕,被抓到後,父親還強詞奪理:“我是我兒子的監護人,我的確在監護他呀!你瞧,他在左邊玩遊戲,我在右邊上網,我保證他不會出事的。”
家長:孩子沒人管網吧令人憂
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些中小學生的父母,他們絕大多數都反對孩子上網吧,還表示了對一些網吧不良環境的擔憂。但也有少數家長給記者嘆苦經:暑假裏,父母都要上班,孩子天天呆家裏沒人管,網吧相比其他地方還算安全,所以孩子去網吧他們還比較放心。
一位自己開公司的趙先生說,他和妻子每天都忙到很晚回家,很少有時間在家陪兒子。“我兒子小學時,每到暑假就託給奶奶管,可現在升初中了,兒子活絡得很,奶奶哪裏跑得過他,經常一溜煙就跑到網吧去了。”最近趙先生特地去家附近的幾個網吧看了看,結果更讓他擔心:“簡直是烏煙瘴氣,還有些人赤膊,看起來就像不良少年,叫我怎麼放心得了?”
專家:家長“監而不護”不利孩子成長
市文化稽查總隊副總隊長藍一鳴明確表示,網吧只能對成年人開放,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讓未成年人進網吧、上電腦。有些家長法律意識比較淡薄,有些家長則是明知故犯,要讓他們意識到縱容孩子上網吧於法不容。而網吧業主則應該加強自律,不能以家長的要求作託詞,容納未成年人。
各級文化稽查隊最近在檢查時發現,雖然今年暑期進網吧的未成年人大大減少,但一些網吧裏仍能見到一兩個孩子的身影,他們都是網吧業主或者網吧投資者的孩子。對此,藍隊長表示,這種做法同樣不允許,否則其他孩子看到了可能會效仿。
法律界人士認爲,相關的國家法規約束的對象是網吧經營者,家長縱容孩子上網吧算不上違法。但家長要求網吧業主接納孩子,而網吧業主同意的話,實際上已經達成了合同關係,這種合同關係是和國家法律違背的,網吧業主已經直接構成違法,而家長則沒有盡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虹口區青保辦王偉如老師認爲,這種家長是“監而不護”:“監管孩子不要上網吧是全社會的責任,父母作爲孩子的第一個老師,起着爲人師表的作用。有些家長自己不懂法不知法,還要帶着孩子一起出去瀟灑玩樂,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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