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的考博經歷帶給我的幾乎是致命的打擊,北京大學的所作所為不僅讓我深深地失望,而且使我對於自己追求學術的道路開始產生動搖,我開始重新審視一些以往自己所崇敬的對象和所向往的地方!』
——7月9日,著名學術打假網站新語絲上出現了一篇名為《我的北大考博經歷》的署名文章,作者甘德懷在文章末尾的『幾點感慨』中寫下了如上文字。
甘德懷提出五個疑問
一、復試名單為何既不在網上公布又不主動電話通知?
二、兩名根本沒有達到筆試標准的考生為何有資格參加復試?
三、導師自己既問且記,是否符合程序公正?
四、復試組老師之一強世功遲到,是否有資格參加評議?
五、北大法律碩士被錄取,是否『先天』具有『高貴』血統?
7月,被法律學術界所矚目的焦點是一場『網戰』。長久以來,高校被世人喻為『象牙塔』,其中,博導與博士生更是象牙塔上的『塔尖』。然而,互聯網上一篇名為《我的北大考博經歷》的文章卻引發了一場從塔尖開始的震顫。
30歲的甘德懷是河海大學法律系講師。今年3月,他參加了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專業法社會學方向博士入學考試,筆試成績在26名報考此方向的考生中名列第一。一個月後,甘因復試不及格而落榜。
甘德懷認為復試考試『不公平』,在與北大交涉兩個多月無果後。他把一篇6000字的《我的北大考博經歷》文章發到以學術打假著稱的『新語絲』網站上,引起轟動。而學術腐敗、博士招生黑幕之說四起,甚至又有人查出,被錄取的兩名學生中至少有一名本來就是導師朱蘇力的碩士生。之後,導師朱蘇力立即撰文『還擊』,甘德懷再駁斥,朱蘇力又回應……
目前,在知名的博客中國網站上進行的對於此事的民意調查顯示,44.18%的人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學術腐敗』,15.98%的人認為『北大對外校學生的嚴重歧視』,還有23.58%的人認為『北大精神不在,讓人痛心』……
甘德懷筆試成績排名第一
甘德懷,男,1974年出生。1996年畢業於南京建築工程學院,1999年畢業於南京師范大學法律系法理學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6月至2001年6月,任江蘇省淮陰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2001年6月從該法院調入河海大學。目前是河海大學法律系講師。2004年3月13日、14日,甘德懷參加了北京大學博士生入學考試。報考了法理學專業法社會學方向,導師為朱蘇力。報考該專業該方向的共有26人。整個法理學專業共有67人報考。
2004年4月6日,北京大學研究生院在網上公布初試成績。4月8日,甘德懷從網上獲悉成績。甘德懷各門課程分別為:英語,52;法理學,84;法社會學,63,總分199,總分在法理學考生中列第一。排名第二的艾佳慧英語46、法理83、法社會學60,總分189;第三名何遠瓊英語57、法理學57、西方法律思想史72,總分186。而研究生院確定復試資格線為:英語,50;業務課60。根據這個分數線,甘德懷均通過。並且是法社會學方向惟一具有復試資格者。
無人通知甘德懷參加復試
博士生考試分為筆試和復試,復試就是面試。按照慣例,學校會在筆試成績公布後通知筆試過關的考生參加復試。可一個星期過去了,甘德懷還是沒等到復試通知。4月15日,不放心的甘德懷打電話到北大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詢問,對方告知他復試安排在4月19日。
4月19日,顧不上質疑北大為什麼不通知自己復試的甘德懷匆忙趕到北京。到了考場後,甘德懷奇怪地發現參加復試的考生除他之外還有兩人。後來甘德懷了解到,其他兩名參加復試的女生,一位英語成績沒過線,而她是北大碩士畢業生,另一名法理學專業成績不及格。
一名復試考官遲到20分鍾
按照招生簡章規定,面試考官由3位博導組成。可甘德懷作為第一個面試的考生,開始回答問題時,卻只見到兩位考官,另一位考官(強世功)直到20分鍾後纔露面。而此時,甘德懷的復試已經結束。甘德懷說他共回答了3個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是朱蘇力教授問的,問他最喜歡讀哪本書。當時,甘德懷的回答是,最喜歡讀費孝通的《鄉村經濟》。
4月20日,甘德懷獲知,他沒有通過復試,而其他兩人通過了復試。這樣的結果讓甘德懷大吃一驚,他多次找到北大研究生院、北大紀委交涉,但結果仍然是,他不能被錄取。
甘德懷:象牙塔,就可以不透明?
經此巨變,甘德懷多次找到北大研究生院、北大紀委交涉,但結果仍然是,他不能被錄取。
筆試得第一,復試卻不及格。甘德懷認為自己的成績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有這麼大的反差。於是,甘德懷7月10日在新語絲網站發了篇感想《我的北大考博經歷》,對復試的程序和內容提出了質疑。為了明確自己的觀點,甘德懷給記者寄來了質疑的文字材料。(以下為要點摘錄)
質疑一對復試程序的質疑
為何不按照規定考核?
1、復試名單為何既不在網上公布又不主動電話通知?而且如果不是我星期四(4月15日)下午5點主動打電話到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恐怕我就連參加復試的機會都沒有。因為星期五我要上一整天的課。
2、復試組只有朱蘇力和周旺生兩名導師組成,沒有秘書記錄復試過程,他們自己既問且記,是否符合程序公正?在復試進行到一半的時候,進來坐到朱蘇力身邊的人是誰?為什麼不介紹?他是什麼身份?他是否參與復試結果評議?讓人疑惑的是,博士生面試小組成員強世功是在我回答完畢以後,艾佳慧回答過程中進來的,他究竟評議什麼?
3、北大法學院復試究竟是等額復試還是差額復試?(據我所知,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行政訴訟法方向的一名考生今年各門功課都超過復試分數線,而且為該方向第二名,但卻沒有參加復試。該方向第一名為北大學生,只有他一人復試,也就是說實行的是等額復試。我所考的方向第二名為北大的法律碩士,卻實行差額復試!)為什麼同樣在法學院,卻在這麼關鍵的問題上采取如此不同的做法?這樣不免使人產生疑問:是不是北大法學院的碩士『先天』具有『高貴』的血統?
4、為什麼不按照招生簡章上規定的復試內容進行考核呢?(按照北京大學2004年博士生招生簡章規定:復試采取筆試、口試或者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考查;申請人應該向復試組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的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
質疑二對北京大學答復的質疑
通過與不通過可輕率變更?
1、朱蘇力老師起初說法理學專業導師名額已滿,後來又告訴我周旺生老師今年不招,既然不招,為什麼在招生簡章中還出現?
2、朱蘇力老師在一次電話中說『早知這樣,不如讓你復試通過』,這是否說明所給的復試成績不是基於嚴肅的考慮呢?難道通過與不通過就可以如此輕率地變更?朱蘇力老師到研究生院提出更改復試結果,是否又一次說明所給的復試成績不是基於嚴肅的考慮呢?
3、研究生院招辦生主任說復試資格線是『建議』的分數線(『建議』大概是指研究生院公布的資格線並非固定的、嚴格的資格條件,導師可以在復試資格線以下自主確定復試名單。)那麼這種『建議』所帶來『優惠』為什麼沒有落到其他考生的頭上?還是其他考生是根本無從得知他是否在優惠范圍內?
4、研究生院招辦生主任聲稱復試所佔的比重加大,加大到什麼程度?(招生簡章上規定的復試權重約30%)既然復試那麼重要,初試的意義何在?難道正如朱蘇力老師給我的答復中所說的那樣,『筆試成績是看看文筆還算流暢的,就隨便給些分』?如果如此嚴格程序下的筆試成績是這樣得來的,那麼,粗糙短促的復試程序下產生的復試成績難道更能使人信服嗎?
5、招生簡章是絕大多數像我這樣的考生准備考試的主要依據,那麼諸如周旺生老師今年不招、復試比重加大、復試的資格線是所謂的『建議』的分數線、等額復試還是差額復試、復試過程可以與明文規定的內容有天壤之別等重要信息為什麼不在招生簡章中列明?總而言之,北京大學博士生招生操作規程到底是什麼?這種或明或暗的操作規程對廣大考生尤其是外地考生的切身利益置若罔聞。
6、北京大學相關部門及人員一再向我強調博士生招生中導師自主權的重要意義,那麼這種基於學術自主、自由而來的導師學術選拔權是否應該遵守基本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規則和原則?
在電話中,甘德懷一直在強調『程序上的公正』,他認為,雖然招生中導師的自主權是導師的權力,但至少應該做到起碼的『程序公正』,而且,在對於考生錄取資格的處理上也應該透明,『不能因為是象牙塔,就可以不透明。』甘德懷如是說。
朱蘇力:不歡迎他再考我的博士生
朱蘇力,現為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美國麥克喬治法學院商法稅法碩士,美國亞利桑那大學法律交叉學科研究博士,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曾出版《法治及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鄉》等著作及幾十篇學術論文和書評。
對於考生甘德懷質疑北大法學院考博制度是否公平的言論,處在漩渦中央的北大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朱蘇力也開始了自己的『還擊』。
與艾佳慧是初次見面
朱蘇力在甘德懷《我的北大考博經歷》上網發表後僅三天,就寫成了《關於甘德懷同學面試情況的說明》,並同樣在『新絲路』網站進行發表,對甘德懷的質疑進行反擊。
朱蘇力表示,2004年報考其自己的博士的考生有30多人,其中也有其指導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後確定參加面試的三人中,一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的北大法律碩士(本科非北大),其他兩人(包括甘德懷)均為已參加工作的外校畢業生,前者僅僅認識,但不熟悉(指艾佳慧,但有知情人透露艾佳慧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上的指導老師就是朱蘇力),後兩人則是在面試時纔見面。因此,不存在歧視外校考生或偏袒熟人的問題。
筆試最低成績已經降低
另外,他指出,北大法學院各專業的博士生考試考題不同,各專業競爭難度也不同,各專業教員改卷評分標准也有差異,因此各專業參加面試者的最低分數並不相同。在某些專業,許多考生的筆試成績都相當高,但只能有成績前幾名的學生纔能參加面試。法理學專業考生今年的筆試成績普遍較低,依據研究生院的規定,對面試者的最低成績作了調整;因此,並不存在參加面試的同學成績不合格的問題。
朱蘇力認為,他從原則上最多可以錄取三名學生,筆試成績前三名的學生參加了面試。其中甘懷德同學的筆試成績最好。一般情況是,他的面試成績只要過得去,就會首先錄取他。
教授遲到不影響錄取成績
對於甘德懷提出的博士生面試小組成員強世功副教授遲到20分鍾一事,朱蘇力表示對這一異議誠懇接受;但他同時表示,由於博士生面試小組由周旺生教授、強世功副教授和他共三人組成,周旺生和他自己都給了甘德懷復試不及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強世功副教授的遲到並不影響面試成績的確定。
對於甘德懷以及這次『北大博士生錄取風波』,朱蘇力承認曾經非常憤怒,他向記者表示,由於此次風波對北大法學院造成了傷害,這使得他非常心痛,但他也表示能夠理解甘德懷的心情和網民的一些評論。『我覺得他不能正確面對面試的失敗。我上大學的時候,有一門課考了全班倒數第一名,我沒有認為這就是失敗或老師不公。一個人,如果不相信別人,他很難做到成功。』他說,『很多人都自然而然地會認為筆試考分高了,就證明自己很有研究能力,就應該被錄取,事實上不是如此。』
另外,朱蘇力還明確地表示:『不歡迎甘德懷明年再考我的博士生。』
吉林大學博導鄧正來:我願意招甘德懷為我的博士生
7月25日,在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鄧正來的個人網站『正來學堂』上,出現了以下這樣一篇文章。在文中,針對一位網友在該網站上一篇關於『中國的大學以後不敢再招甘德懷作博士生』的提問,鄧正來鄭重回復:『我願意招甘德懷同學為我的博士生』。
全文如下:『這段時間以來,有許多人都在向我提這樣一個問題———盡管他們提問的方式不同(有的打電話、有的發電郵、有的當面詢問、有的則在網上以直接[cxjnon學友於7月23日在『正來學堂』之在線論壇上就向我直接提出了這個問題]或間接的方式提出),即我是否願意或我是否敢招甘德懷同學為我的博士生?
經過認真而慎重地考慮,我在7月19日回復一位學友(心寒在『正來學堂』上的轉貼)的問題時就已經明確地做出了我的回答。考慮到跟貼不易為大家讀到的因素,我現在借回答cxjnon學友問題的機會,向各位做出我的書面回答,實際上是再一次重申我的態度:『我願意招甘德懷同學為我的博士生。但是,我必須嚴肅地指出,我招甘同學作博士生有這樣幾個問題必須事先交代:第一,甘同學既然今年沒有參加吉林大學的考試,那我就無法在今年錄取他,而不論他在北京大學今年考第幾;第二,甘同學明年必須參加吉大考試並通過考試,否則絕不可能招他。
我之所以站出來說要招甘同學作博士生,實是因為這樣兩個考慮所致:第一,有人在網站上說中國的大學以後不會或不敢再招甘同學作博士生了,而我認為這一說法顯然是一種沒有根據的判斷,我甚至認為,有許多大學的教授都會招甘同學作博士生的———只要他明年報考並通過筆試和復試;第二,這個問題的提出,實際上是對廣大的博導所提出的一個更嚴厲的挑戰,因此我想,讀到這一挑戰書的博導都會站出來回應這一挑戰的。』
鄧正來,1956年2月生,1982年畢業於四川外語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西方法哲學研究所所長、『中國文化書院』導師。創辦並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季刊》和《中國書評》。《中國社會科學評論》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為社會科學和知識社會學,側重西方自由主義的研究。
方舟子講述事件曝光始末 著名網絡『打假』評論家
在7月初,我收到了幾封反映北大等名牌大學在研究生招生復試時不公的來函,在我回函確認是否要公開時,反映者大都打了退堂鼓或說要再考慮考慮,這是可以理解的:反映者不想因此上了黑名單,失去了以後繼續報考的機會。對河海大學法律系講師甘德懷的來稿,我也有回函。
甘德懷不滿復試結果《我的北大考博經歷》網上登出甘德懷的來稿《我的北大考博經歷》7月9日在新語絲網站登出後,在網上討論頗激烈,據說尤以北大『一塌糊涂』BBS為甚(這個網站禁止國外連接,我進不了)。7月12日,甘德懷報考的老師、北大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教授投來一篇答復《關於甘懷德同學面試情況的說明》,文前有說明說:『方舟子,昨天晚上,有同學告訴我網上有一個帖子,2004年考生甘懷德同學對北大法學院和我今年面試錄取博士生提出了隱含的質疑。我看了相關的帖子,覺得這涉及到北大,北大法學院和我本人以及其他老師的聲譽,有必要將一些主要情況作出說明。我希望,不要因此損害了北大的學術聲譽。』
這個說明也見於正文的開頭,只是多了最後一句『我希望,不要因此損害了北大的學術聲譽。』這個答復登出後,許多網友做了評論。由於朱教授記錯了甘德懷的名字,導致一些評論也跟著『德懷』、『懷德』不分,甚至還有冒充『甘懷德』駁斥朱教授的。正宗甘德懷的答復是在7月16日纔登出的。我本來只想為這次討論提供一個平臺,不想跟著攙和,但是今天了解到的一個情況,卻使我覺得有說幾句的必要,因為我實在沒有料到,堂堂北大法學院院長竟然如此不顧自己的人格聲譽,更不要說什麼學術聲譽了。
朱蘇力回應發表聲明經查朱教授實為艾佳慧導師在為了維護『北大的學術聲譽』而寫的那篇聲明中,朱教授這麼說:『2004年報考我的博士的考生有30多人,其中也有我指導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後確定參加面試的三人中,一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的北大法律碩士(本科非北大),其他兩人(包括甘懷德同學)均為已參加工作的外校畢業生,前者僅僅認識,但不熟悉,後兩人我則是在面試時纔見面。因此,不存在歧視外校考生或偏袒熟人的問題。』
看了這段說明,我想任何人都會佩服朱教授不偏袒熟人,都會以為他指導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沒能參加面試,而參加面試的那位北大應屆畢業生是另一位他不熟悉的人。我當初就是這麼想的,今天見到老翔找來的北大法學院公布的資料,不由有一種被朱教授愚弄的感覺:原來朱教授所謂『僅僅認識,但不熟悉』的在校應屆畢業的北大法律碩士,就是他本人指導的應屆碩士畢業生艾佳慧,也就是最終通過復試被錄取繼續跟朱教授讀博的那位。沒有通過初試而參加復試的另一位考生何遠瓊也不是『外校畢業生』,而是1996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碩士。朱教授記不清何遠瓊的來歷情有可原,但是為什麼要堅稱自己指導的碩士畢業生艾佳慧不算熟人呢?不知在法學上對『熟人』是否別有定義?
博士生招生制度亟待改革
『博士生錄取,基本上由導師個人說了算。因此,博士生錄取可謂公開的黑幕重重。以權、錢開路是公開的秘密,甚至有些地方副廳級以上官員可免試攻讀博士學位。』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顧海兵在他的《研究生教育制度必須改革》中如此指出。
而吉林大學法學院博導鄧正來對中國當下推行的這種文科博士招生制度也是深表懮慮。
『差額制』取消了初試意義
鄧正來認為,之所以復試需要采取『差額制』,其惟一且充分的理由便是此次初試後達到所規定的復試資格線的考生人數超過了所要招的人數。因此,當達到所規定的復試資格線的考生人數只為一人或與所要招的人數相等的情況下,就不應當再讓未達到所規定的復試資格線的考生參與復試以啟動『差額制』,因為顯而易見,這時啟動的『差額制』乃是背離設定此一制度之理論依據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根本就不可能對誰有資格參加復試做出合理確定的預期,進而還在實質上取消了博士招生初試制度的意義。
『復試』仍是必需且必要
他還認為,當達到所規定的復試資格線的考生人數只為一人或與所要招的人數相等的情況下,復試也不是一種可以免去的制度。復試仍是一項必需且必要的制度安排。這裡的關鍵在於對復試這一制度的理解。『復試』實際上至少意味著這樣兩層含義:第一,對於博士生考試來說,筆試是基礎性考試,但僅僅筆試是不夠的,因此需要設定基本復試資格線以後再進行由相關博導主導的面試;第二,對於博士生考試來說,相關博導比任何其他因素都重要,因而是至關重要的角色,也因此需要由他主導對考生進行更深入的面試。但是,復試這一制度安排本身無論如何都不意味著參加復試的考生一定能夠通過復試。這即是說,主導復試的博士生導師根據面試的結果既可以同意招收參加復試的考生,也同樣可以不同意招收此一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