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35攝氏度以上的高溫天氣累計已經有20多天了。“天氣太熱,擠車上下班受不了”、“想出去避避暑,在家孵孵空調也好的”……不少人提出:“是否可以調整工作時間,或者給職工放放假?”
據悉,北歐一些國家的勞動法規中有類似放“熱假”的規定。但在我國,僅有1960年制訂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可作參照。目前,我國對於達到哪一級高溫時需要停課、停止戶外作業,尚沒有明文規定。
夏日炎炎,要不要實行“熱假制度”,是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
何必和老天對着幹
過去有一句口號叫做“天大熱,人大幹”,又有說法是“人定勝天”、“與天鬥,其樂無窮”。這種精神張揚的是人的主觀能動性,但我覺得,在更多的時候應該尊重並順應自然規律,沒有必要和老天爺對着幹,畢竟世界上只有人才是最可寶貴的財富。因此,當高溫達到一定警戒溫度或預警信號達到某一臨界等級時,就應該停止一切戶外作業。有的工人雖在室內作業,但如果廠房等條件比較差,加上機器散發出熱量,生產環境溫度也基本上等同於室外溫度,這時也應停工停產,以防止酷暑可能帶來的危害和可能由此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
也是科學發展觀
實行熱假制度,非常必要。高溫酷暑,如果硬要人們在這樣的天氣條件下堅持工作,我認爲很難實現工作的高效率、高質量。更重要的是,人在如此的高溫環境中特別容易出現生理、身體上的不適和病痛,輕則難以繼續工作,重則生病住院。文武之道,一張一弛,該休息的時候就休息。酷暑中一味趕進度,不僅快不起來,反會適得其反。高考日期都可以因爲天氣原因而改動,有什麼理由不盡快施行“熱假制”,用一種科學發展觀的態度來安排我們的工作和生活?
保證安全生產第一
持續高溫,會給日常工作帶來許多不便。特別是在一天中最熱的中午、下午,烈日當頭,是人們消耗體能最大的時候,對室外工作者來說,容易產生中暑、頭暈等不良反應,即便沒有大礙,效率也會比平時低下。這不僅影響到工作的進程,萬一有個“熱昏頭”,一個疏忽就能導致意外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安全生產第一,因此,高溫天應該適當縮短工作時間,或者避開高溫時段,這可以緩解工作人員的精神和體能壓力,儘量避免在狀態不佳的情況下進行工作,確保勞動者的安全。
生物鐘不宜撥來撥去
最近一個星期,因爲單位要錯開用電高峯,我的工作時間臨時調整到了每天晚上的10點半到次日清晨。早上6點,我結束工作回到家,家人正好起牀,屋裏吵吵鬧鬧的,好不容易纔睡着。中午時分,我就醒了,很難再睡下去了。現在我晝夜顛倒,睡眠時間比平時少了兩個鐘頭,工作時精神集中不起來,實在不能適應。等到對夜班節奏適應一些了,高溫天過去了,又得恢復常日班,又得重新調整生物鐘。因此,除非不得已,最好不要搞錯時上下班,這種短期夜班實在難適應。
都休息,工作誰來幹?
如果各行各業都搞熱假制,一到大熱天,避暑的避暑,休假的休假,我們的工作誰來幹呢?有相當的特殊行業,承擔着保障社會正常運轉的重大職責。天氣熱,易生病,急診室常常人滿爲患,這時候醫生怎能只顧自己貪圖安逸享受反而出去度假?相反,天越熱,越應該堅守崗位,甚至加班加點,爲病人排憂解難。又比如電力行業,需要有人24小時值班,緊急搶修,保證居民不斷電。所以熱假制大可不必。
熱假制缺乏可操作性
現在的氣象預報還不夠準確,時不時有誤差。設想一下,如果天氣預報下週高溫,公司給員工放假一週,大家紛紛到外地避暑,萬一沒過兩天來了一陣強降雨,氣溫一下子降了下來,這時是把員工都招回來工作好,還是讓他們繼續放假?所以我覺得,熱假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政府不如把功夫花在防暑降溫工作上,督促企業儘量改善工作條件,比如讓勞動者進行一次體檢,對體弱多病者給予適當照顧等,並且對一些不顧勞動者健康,一味追求經濟利益的老闆進行處罰。
最新消息!
“錯時上下班”調研方案9月出臺
近日,勞動部門否定了有高溫假或正在制訂高溫假規定的傳聞。有關負責人指出,由於勞動者工作環境、職務等的不同,規定統一的高溫假顯然行不通。但勞動者可通過工會,與企業協商解決高溫期間上班面臨的問題,以維護職工的正當權益。
另據2004年度“市政府政策諮詢重點研究課題”之“錯時上下班”課題組透露,高溫已經成爲錯時上下班方案制訂的考慮因素,該調研方案預計今年9月出臺。
編後絮語……
在臺風、暴雨和寒冷預警系統中,紅、黃、黑等不同符號代表了不同級別的防禦措施。但我們的“高溫預警”系統卻只是起了提醒作用,沒有像颱風、暴雨信號那樣形成停業停課等規章制度,單位、個人即便及時知曉高溫信息,卻仍不知道應對措施。“高溫預警”還只是一個信息而不是一整套方案,“高溫預警”只等同於簡單的“高溫預報”,不具備它該有的意義。
“是否要實行熱假制”的提出,正是呼喚預報高溫之後相關配套制度的跟進。由於經濟發展程度、社會保障制度不同,我們或許不能像國外那樣放“熱假”。然而,令人欣慰的是,政府相關部門已經高度重視,對重點人羣、重點行業採取了特殊政策,以保證勞動者的健康安全;對高溫帶來的缺水、缺電、缺醫等問題,採取了一些對策,以確保城市在高溫的災害性天氣中有序運轉。
從廣泛的意義上來說,“熱假制度”不侷限於“放假”,它的重點在“制度”二字上。作爲城市公共安全應急保障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這方面的工作當然需要繼續推進、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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