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4日。河南省登封市農民耿小國神情黯然。他的哥哥耿大國在21天前的下午,在登封市君召鄉派出所離奇死亡。全家人一直等待着屍檢報告給出答案,但半個多月過去了,答案依然遙遙無期。
“他們要點加油費”
耿大國是登封市君召鄉錢嶺村的農民。
登封在少室山下,少林寺給這座城市帶來了滾滾財源。但耿大國一家並不富裕,他平時靠下井挖煤賺錢養家。
1990年耿大國與蘇某在君召鄉舉辦了婚禮,但兩人沒有履行正式的結婚登記手續。後因感情不和,兩人在2002年10月共同簽訂了一份自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此後,耿大國與王彩娟結婚,而蘇某與一王姓男子一同離開了錢嶺村,不知去向。
前不久,當初與蘇某一同離鄉的王某回到了錢嶺村,但蘇某卻沒有回來。據耿小國說,蘇耿兩家結冤很深,這一次爲了搞清蘇某去向,她的家人又找到耿家要個說法。耿家覺得可笑而可氣,雙方發生了口角。
誰也想不到這居然就是死亡案的序幕。沒有人知道口角之後發生了什麼,奇怪的是,在這場糾紛中,出現了一個新的角色:登封市君召鄉派出所。
據耿大國的家人回憶,7月14日上午10點多,登封市君召鄉派出所派人來到錢嶺村耿大國家裏,以調查“重婚罪”爲由將耿大國帶往派出所。中午12點左右,耿大國被派出所放回家,說是派出所要他回家取當時與蘇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下午2點左右,耿大國與妻子王彩娟一起,將這份協議送到了派出所。王彩娟說,派出所瞭解到耿大國最後一次見到蘇某是在登封市盧店鎮,表示要到盧店鎮調查,希望耿大國支付“加油費”,她就給了耿大國20元錢。
耿大國的母親說,下午兩三點鐘,兒子耿大國來到她家,說是派出所要點“加油費”,能不能借一點錢。他的母親聽了事情的原委,堅決不肯出這筆錢。下午3點多,耿大國只得空着手又回到了派出所。
一番折騰讓耿家感到彆扭和憋火。但誰也沒想到,這是耿大國與家人最後的訣別。
下午4點多,耿大國在派出所門口死亡。
無故死亡?
“你們家大國出事了,你快去派出所看看吧!”
7月14日下午4點多鐘,錢嶺村村民李丙辰告訴王彩娟,他剛接到耿大國的母親委託別人打來的報訊電話。王彩娟趕緊奔向6公里之外的君召鄉派出所。
據她回憶,一到派出所她就問門衛,耿大國究竟出了什麼事,門衛什麼也不說。派出所裏有人告訴她耿大國被送到了鄉醫院。她又急忙向醫院趕去。跑到派出所門口時,一位老漢告訴她:“有一個孩子死在了派出所。”
當王彩娟趕到醫院的時候,耿大國的屍體已經被鎖在一個房間裏。“他們不讓我進去看,我就用花盆砸門,後來終於給我開門了,我進去一看到大國的樣子就暈了過去。”
醒來之後,王彩娟神色恍惚,又奔到派出所要一個說法。晚上6點多,耿大國的母親和其他親屬也來了。據他們說,當時可以清晰地看到“辦公樓的樓梯(指的是辦公樓一樓正門前的臺階)上有長長的血痕,樓前距離牆壁約8米處(數據爲當時目測,實際距離爲6.7米)有大量的血跡。
晚上8點左右,登封市公安局派員趕到君召鄉派出所,對屍體和現場進行了查驗,而後將屍體拉到登封市人民醫院。屍體運走之前工作人員留下了一張證明,證明上寫道:茲有君召鄉錢嶺村三組耿大國在君召派出所無故死亡一事,屍體須運往登封市作進一步鑑定,特有公安局長、檢察院檢察長、君召鄉鄉長特此證明負責處理到家屬滿意爲止(原文如此)。簽字人包括登封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趙雪克、公安局副局長王金山、君召鄉政府崔新民,落款時間是2004年7月15日。
撲朔迷離
爲了查明死亡原因,有關部門決定驗屍。
家屬提出了一個條件:必須對屍檢進行全程錄像和攝影,並且家屬有權獲得這些資料。
驗屍過程中,死者的弟弟耿小國和堂哥耿運奇一直寸步不離。耿運奇詳細記錄了醫生所描述的死者身上的全部傷痕。根據這份書面記錄和現場照片來看,耿大國全身大約有幾十處傷痕,其中,頭部、胸部以及內臟傷勢最重。頭部的右側有大量血跡,耳鼻口出血,牙齒脫落;胸部有三處聚集淤血的紅斑,幾乎是等距離一字排開,身上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紅斑;生殖器周圍大面積瘀血,心臟、腸有破裂的痕跡,腎臟、肝臟也有不同程度的傷痕……
據耿小國說,一位前來調查此案的女記者看了部分照片,突然嚎啕大哭。
“公安局一直對我們說是跳樓自殺,身體的傷痕屬於擦傷。但我們不相信,因爲全身被毆打的痕跡太明顯了。如果是跳樓的話,那個地方(指生殖器處)不可能聚集大量瘀血,胸部三處瘀血紅斑又是怎麼造成的?還有,體內心臟、肝、腸等處的傷口又如何解釋?”耿小國有太多的疑問。
對於“跳樓自殺”的說法,家屬還提出了第二點質疑。出事當天一位目擊者在一份按過手印的書面材料中稱,“我上樓(注:派出所辦公樓)不到2分鐘,聽見樓下有人喊‘人來!人來!’,我爬到(注:原文如此)樓道的窗口一看,見樓下躺着一人,側躺在地,腳朝西南,腿稍彎,過了一會腿動了一下,翻了個背朝下肚朝上,後來副所長開了一輛桑塔納轎車叫來一輛救護車,救護車拉人時停在約(與)松樹齊的位置。”
這位目擊者在接受《新民週刊》採訪時說,他在三樓的幾分鐘時間內沒有聽到任何打罵和跳樓的聲音。家屬質疑說,“如果是跳樓自殺,爲什麼屍體離牆有6.7米的距離?難道說大國跳樓之前還助跑了嗎?他們稱大國是從三樓跳下來的,但三樓有窗戶,助跑不可能呀!如果是跳樓,那派出所正門前的臺階上又哪來的血跡?”
家屬還提出了另一個疑點,據說君召鄉醫院的一位副院長向家屬透露,7月14日下午,醫院接到派出所的通知趕到派出所,醫生髮現人已死亡,拒絕再拉到醫院救治。但是,派出所一定要他們拉人,而且人拉到醫院以後就放到一間屋子裏鎖了起來。“如果是跳樓自殺,他們爲什麼要這樣做?”
直接負責處理此事的登封市公安局副局長王二圈拒絕對此案發表意見。他在電話中說:“我不知道,你去問檢察院。”登封市檢察院副院長趙雪克在接受《新民週刊》採訪時說,此事已經立案,正處於偵查階段。根據一般醫學常識,屍檢報告至少需要半個月時間。具體死因必須等到正式的書面屍檢報告出來以後才能下結論。他說對君召派出所的相關人員已採取了一定措施,但沒有透露具體細節。
而死者家屬說,儘管屍檢報告尚未出臺,公安局已經派人與他們談判,提出此案比照普通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希望家屬接受10.8萬元的賠償金。而家屬們的態度是一定要將死因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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