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慶雲訴狀遞交市律協等待專家論證 擬索賠160萬元人民幣有法律依據
北方網消息:被專家稱爲“國內首例勞工個人對日索賠案”進入起訴前的最後準備階段。
上週,本案代理人曹磊律師將訴狀呈遞給市律師協會,待天津市律師協會組織國內外專家學者對訴狀論證後即正式向法院起訴。本次訴訟崔慶雲老人擬索賠160萬元人民幣,包括勞動報酬109萬元人民幣和精神損害賠償金50萬元兩部分。
據屈玉林律師介紹,崔慶雲一案經新報連續追蹤報道後,市司法局劉廣炬局長親自對此案作出批示,要求代理人務必把案件做好,同時鼓勵律師大膽地走上日本法庭。此前,針對律師代理某一案件由局長做出批示提出要求,是從來沒有過的。負責協助本案操作的市律師協會還要求代理人,只要崔案有新的發展就立即報告他們。本次遞交的起訴書,一旦在市律師協會組織的由律師、學者組成的專家團面前獲得通過,崔案代理人便正式到法院進行起訴。
崔慶雲手中那份足以證明日方企業侵權行爲的“勞工證”,使得國內外一些專家學者普遍對案件前景樂觀。但屈玉林律師卻持謹慎態度,他認爲,“案件沒有最終結果之前,任何意外都有可能發生,除非到領取了賠償款那一天,我們纔敢說做了一件漂亮案子,才能說給崔老討回了說法。”
專家眼中的崔慶雲案
個人對日訴訟以前幾乎沒有
權威專家檔案
童增,副研究員,1956年出生。1982年畢業於四川大學經濟系,後攻讀北京大學法律系國際法碩士研究生。中國保釣聯合會會長。
上世紀90年代,童增提出國際法上的戰爭賠償和受害賠償理論,以此撰寫關於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的萬言書,引起了國內民間對日索賠訴訟,被國內外公認爲“中國對日民間索賠奠基人”。
國內首例勞工個人索賠案
“中國對日民間索賠奠基人”童增認爲:“目前勞工對日索賠,以集體訴訟爲主,很少有個人獨自起訴的,崔慶雲老人擬自己一人起訴,可看做是國內首例勞工個人索賠案。”
建議崔案在國內起訴
童增說:“中國民間對日訴訟都是在日本開庭,適用日本法律,這就註定原告在地點、法律體系上均處於劣勢。中國律師應該爭取把對日民間索賠的官司搬回國內打,崔案的代理律師更應該嘗試。當年日本犯下戰爭罪行的地點是在中國,更何況,日本在侵華戰爭中遺棄的毒氣彈仍在危害中國人的生命。中國法院對相關案件有管轄權,現在缺少的就是中國法院對此類案件做出一個明確的司法解釋。”
對日民間索賠意義重大
儘管對日民間索賠之路十分艱難,許多勇敢站出來的中國受害者在訴訟的過程中陸續故去,但童增依然對民間索賠的前景表示樂觀,他認爲:“對日民間索賠雖然困難重重,但畢竟讓許多日本人知道了他們在教科書上不曾瞭解到的歷史。這便是對日民間索賠的又一個重要意義之所在。”
此舉有助於民間對日索賠運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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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巖,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已故著名國際法學家、國際私法家李浩培先生之女),曾任職設在非洲盧旺達的聯合國國際法庭。
凌巖教授並不否認童增把崔案定性爲“國內首例勞工個人對日索賠案”。她說,無論是集體還是個人,只要是受害勞工都可依法向致害企業提起索賠訴訟。當然,個人索賠相對集體索賠更加困難。天津的這位勞工敢迎難而上,從某種角度上表明瞭中國民間對日索賠正朝着更積極的方向發展。由個人提起訴訟既爲個人索賠,又爭取民族、國家的尊嚴,這種變化是可喜的,並且將越來越多。
今年7月份,在北京召開了“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研討會”。研討會上,首次對外公佈了中國外交部對十屆人大二次會議21位代表聯名提出的第5402號提案的《答覆》(外辦函字[2004]201號),該答覆是第一次以外交部公文形式肯定了遺棄化學武器、慰安婦、強徵勞工以及細菌戰、毒氣戰等戰爭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與日方進行的索賠訴訟行動。《答覆》稱,這些行動“深刻揭露了日本軍國主義的侵華罪行,有力回擊了日本右翼勢力的倒行逆施,也對端正日本社會的歷史認識起到了積極作用。”
凌巖教授認爲,這是民間對日索賠運動的一個好消息,將有助於推動民間對日索賠運動的發展。民間對日索賠運動的最終勝利必須依託政府力量,只能是建立在中日兩國政府外交的基礎上。
160萬賠償數額如何計算?
16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數額是如何計算的?曹磊律師對此做出解釋。
1.勞動報酬109萬元人民幣以每天2萬日元工資計算X30天=60萬日元
崔慶雲1943年9月被抓日本至1945年底回國=24個月
60萬日元X24=1440萬日元根據日元與人民幣匯率100:7.6覈算1440萬日元=109萬元人民幣。
2.精神損害賠償金50萬元人民幣,是根據中國法律關於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以前面索賠數額的一半計算出來的。
3.勞動報酬109萬+50萬=總額159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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