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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高壓線接連奪去了4條生命。(右圈處爲第一次電擊事故的發生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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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硬的路面被電流擊出了一個大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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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志被電擊傷的左腿 |
今年6月11日,天津市東麗區興耀消費品批發市場內,一位農民工在爲某酒業批發店安裝燈箱時,不慎觸及屋頂上方的高壓線,當場身亡。令人痛心的是,距上一慘劇發生僅一個多月的時間,距上次事發地僅十幾米的地方,又有3名男子被同一副高壓線奪去了生命。就這樣,在不到兩個月時間裏,竟先後有4人因觸電而斃命。
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一條高壓線變成了“吃人線”?爲什麼第一起電擊事故發生後,類似的慘劇還會重演?帶着種種疑問,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深入的調查採訪。
調查一
他們如何倖免於難?
孫有祿:吃早點讓我逃過一劫
孫有祿今年41歲,系興耀消費品批發市場內的經營者。在8月7日的電擊事故中,孫有祿的身份有些特殊。“我既是僱主,也是受害人親屬,死者孫有福是我的親哥哥,死者郭士明則是我的乾姐夫。”
隨後,孫有祿向記者回憶了當天事故發生的始末經過:“今年4月初,我和合夥人趙志博剛把經營部從民權門批發市場搬到這裏。8月7日早上8點30分左右,我們想在門臉前掛起一條布標,便一起去市場3區11排1號,因爲那裏有一個高約7米的鐵架子。”
記者瞭解到,當時同去的共有5個人,除孫有祿、孫有福和郭士明外,還有孫有祿的朋友王文志以及臨時從鄰店叫來幫忙的夥計崔忠超。崔忠超來自山東,今年還不滿18歲,而其他幾人都是本市人。
孫有祿說,平時他都在家裏吃完早點後纔來店裏,但事發那天,他竟鬼使神差地沒有在家吃早點,“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讓我逃過一劫”。原來,當幾人推着鐵架子接近事故發生地點時,孫有祿忽然感覺自己餓得難受,便讓其他人先推着鐵架子繼續前行,自己則去距事發地約50米的一個攤點買早點。
“就在買早點的時候,我忽然聽見一聲悶響,我下意識地感覺‘出事了’但當時以爲是鐵架子與路上的汽車撞上了,便循着聲音跑了過去……”但眼前的景象令孫有祿肝膽欲裂:郭士明趴在鐵架子“腳下”,崔忠超仰躺在郭士明身下,孫有福則躺在右側一旁……三人的屍體均已焦黑,還冒着煙。
“見到這樣的慘狀,我簡直都要瘋了,衝上去就想拉我的哥哥,全然忘記了觸電的危險。”所幸周圍的羣衆死死地拉住了孫有祿,制止了他的魯莽行爲。孫有祿說,當時如果不是去吃早點,我也會去推鐵架子,“如果是那樣的話,我也很可能遇難。”
王文志:我被死神撞了一下腰
早在8月7日,記者在採訪本次電擊事故時就知道除了3人被電死之外,還有一名傷者,但記者當時沒能找到他。
幾經周折,記者終於找到了王文志———此次電擊事故中真正意義的倖存者。當時,王文志的手也扶着鐵架子,觸電一瞬間,35000伏特的強大電流將他擊出數米遠,而他只是受了傷,沒有危及生命,真可謂大難不死。
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王文志仍然心有餘悸。“我被死神撞了一下腰,又活着回來了。”據介紹,當時他是用右手扶着鐵架子,他主要負責在前面引路,其他三人則在後面全力推行。“對於事故的發生,我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當時的感覺是全身麻了一下,就像身體內‘過’了一道巨大的閃電。我整個人迅速飛了出去,摔在3米開外的地上……”王文志說,“在那瞬間,我只意識到一點:完了,這回我死定了。”
但王文志很快發現自己還活着,“我甚至很迅速地站了起來,但回頭一看,其他三人已經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煙。”
記者瞭解到,孫有福等3人臨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在距高壓線約10米遠的地方說的,他們當時對王文志說:“你在前面看方向,我們在後頭推。”誰也沒有意識到,當時他們距離死亡只不過10米之遙……
王文志向記者展示了他的部分擊傷,其中以左大腿外側的傷最重,醫生爲他進行了相關處理。記者看到,紗布周圍分佈着大小不等的數個點狀傷痕。王文志稱,紗布下的傷口是一個比紅果大些的圓形傷口,醫生說這是典型的電擊傷。
調查二:
興耀市場有沒有責任?
事主家屬:市管辦沒有人露面記者在採訪過程中意外地遇到了兩名男子,二人自稱是事主趙志博的大哥和二哥,他們是趕來幫忙料理事情的。他們隨後進行了自我介紹,其中一個叫趙志愚,另一個叫趙志樸。據他們介紹,事發後,趙志博先行墊付了1萬元錢,有關部門把三具屍體拉到市第二殯儀館保存了起來。
在趙志樸等人的指認下,記者重返8月7日事發現場勘查。記者發現,馬路中間竟然有一個直徑10釐米,深約30釐米的坑。趙志樸稱,這是當時高壓電擊出的坑。“可以想象,連這麼硬的水泥地面都被擊出這麼深的坑,何況人的肉體了?”
經知情者指認,6月11日發生的那起電擊事故也在這段馬路上,距此現場僅十幾米遠,“兩起事故的‘肇事者’是同一副高壓線”。
趙志博告訴記者,其實事發前還有一個姓康的人幫忙推過鐵架子,後來見鐵架子被推動了,他就離開了。“如果他沒有走,而孫有祿也沒有去買早點的話,這次遭電擊的將是6個人,後果將更加不堪設想。”
二人還向記者反映:“事情發生後,興耀消費品批發市場管理辦公室沒有任何人露面,我們找到他們,他們矢口否認對此事有責任,讓他們這些事主家屬很難接受。”
市管辦:市場是我們租來的爲弄清事情原委,記者來到興耀消費品批發市場管理辦公室。保衛科的一位負責人接待了記者。他說,對於死者及其家屬,市場管理辦公室非常同情,“但是,市場方面沒有責任,因爲市場是老闆劉某從何興莊村租來的”。
保衛科負責人說,該市場是由何興莊村建設開發的,所以死者家屬應該找何興莊去解決問題,而不是找市場管理辦公室。“6月11日發生的那起電擊事故,受害人家屬最終就是在何興莊村得到解決的。”
記者問他:“事發後,不斷有讀者表示,市場建在高壓線下,這太過危險,作爲市場安保人員,你怎麼看這個問題?”他說:“我們正在找出租方,而我只是打工的。”記者表示希望跟市場法定代表人劉某取得聯繫,這位負責人稱,劉某現不在單位,具體在哪兒他也不知道。記者問他是不是去找何興莊村交涉了,他沒有正面回答。
隨後,該負責人又補充了兩點理由,以證明市場管理辦公室確實沒有責任。一、事故是受害人自己引起的。負責人說,鐵架子是屬於市場管理辦公室的,在那裏放着,本來是刷屋頂防火塗料用的,受害人擅自推走鐵架子,這完全是他們的個人行爲,與市場管理辦公室無關;其二,事故是在建昌道延長線上發生的,建昌道是否歸市場管,還值得探討。該負責人認爲,該道路不歸市場管,“爲此,我們還在市場兩側修建柵欄門,如果(建昌道延長線)是市場內部道路,我們就沒必要修柵欄門了。”
雖然認爲“此事不歸他們管”,但市管辦的幾位工作人員還是說出了他們對於此次電擊事故的看法。他們一致表示,這次電擊事故中的幾位受害者並非在高壓線下經營的商戶,他們屬於“非高壓線下的人”,因此“他們出事,你說責任在誰”?他們還舉例“說明”,如果北京人在這裏出了事故,也要歸咎於在高壓線下建市場嗎?
城東供電局:高壓線設置符合標準
採訪中記者發現,對於事故原因人們衆說紛紜。有人說,高壓線高度有問題,與地面距離不符合規定,所以接連造成傷亡事故;也有人說,當初高壓線高度是符合規定的,但後來建市場的時候把地面墊高了;還有人說,市場不應該建,因爲當初這裏就有高壓線。爲弄清事實真相,記者在中午時分趕到分管此片的城東供電局。
一位負責人專程從外面趕來接待了記者的採訪,這位負責人一再強調,既然事件已經發生,關於責任問題就應由公安和安監部門來定論,電力單位無權做答。但是,他可以談談對於此事的意見。
1.高壓線先於市場建成 該負責人用堅定的語氣說,事發地的高壓線設置肯定符合標準,而且是先有高壓線,後有的市場。按照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其中第三項爲:不得興建建築物。根據這一點,“建在高壓線下的市場應爲違章建築”。
2.曾下過整改通知書 該負責人還說,早在今年4月26日,該局就已就此向市場下達了整改通知書,4月29日市場予以簽收。但是,至今他們仍沒有整改。
記者問他,如果對方拒不整改,電力部門是否可以採取強制措施?這位負責人的回答是“不可以”。他說,以前電力部門可以採取限電的方式限制對方,但是現在體制變了,電力部門不過是一家企業單位,與用戶是供用電合同關係,無權限電。
調查三
新聞單位無權調查事件?
村委會拒絕採訪記者隨後來到了“何興莊村市場管理辦公室”調查,但這裏的工作人員卻讓記者到何興莊村委會去了解情況。何興莊村委會位於外環線邊上,辦公室在2樓。記者推門進去亮明身份,坐在辦公桌後面的一個人嚴厲斥責道:“你們不是炒作完了嗎,還來幹什麼?你們知道不知道你們的報道失實,對我們的名譽造成什麼影響?”
記者問他何處失實,此人稱,在8月7日電擊事件的報道中,稱鐵架高度爲15米(據記者目測),而事實上這個鐵架遠沒有這麼高。記者表示,興耀市場管理辦公室稱該鐵架歸屬於他們所有,也就是說,即便目測有誤,也與何興莊沒有什麼關係,何談影響名譽?
然而,記者這一說法立即招來坐在牀上的一位中年男子的“呵斥”。他說:“你們知道不知道你們的報道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麻煩?還來幹什麼”?記者詢問他的身份,此人竟然自稱是興耀批發市場的法定代表人劉某。而此前不久,其辦公室保衛科負責人還聲稱不知道他在何處。
正在雙方僵持過程中,一位坐在沙發上的男同志稱:“我們是東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正在調查處理此事,你們如果想知道此次事故的責任原因,將來向我們瞭解好了,新聞單位無權調查事故原因”。
調查四
崔忠超家人如何索賠?
崔忠超父母:無法正視喪子之痛
採訪中記者得知,事發後不久,死者崔忠超遠在山東的父母立刻從千里之外趕到天津,但記者在興耀批發市場沒能見到他們。
後來,記者聯繫到了崔忠超的舅舅楊先生,他告訴記者,他正在有關部門協商處理外甥的後事。他的姐姐、姐夫由於承受不住兒子突然死亡的打擊,二人悲慟欲絕,幾度哭昏過去。楊先生表示,等他交涉結束帶記者去採訪,但是到記者截稿時止,楊先生仍然沒有“交涉”結束,記者也就沒有采訪到這兩位悲傷的老人。
崔家代理人:應由四方承擔責任
崔家的代理人、本市嘉信律師事務所的董文啓律師告訴記者,他認爲應由四方來承擔責任,這四方分別是市場的所有者何興莊村、市場的管理者興耀批發市場管理辦公室、叫崔忠超幫工的僱主以及城東供電局。至於索賠數額,董律師稱,目前他還在計算,尚沒有具體數字。目前,他正代理崔家同有關單位交涉相關索賠事宜,一旦交涉不成,崔家將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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