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知,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和公寓管理的問題最近被提上議事日程,教育部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學生公寓以班集體爲單位安排住宿,同時儘量避免多校合用學生公寓,不能按家庭經濟狀況分配住房,而且強調,學生校外租房要報學校備案。
據悉,高校主要負責人作爲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包括學生住宿管理在內的學校安全與穩定工作負總責。物業管理部門有責任爲高校開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條件。而且應儘量避免多校合用學生公寓,已由幾所學校合用的學生公寓,各高校要分別派人組成領導小組統籌管理,負起安全責任。
同時,高校要將學生在宿舍和公寓內按班集體住在一起,按班集體建立黨團支部。堅決反對按學生經濟狀況分配住房的做法。高校要以學生宿舍和公寓爲基地開展校園文化活動,培養學生的集體主義觀念。輔導員進駐學生公寓,瞭解學生思想動態,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各種問題。班主任則必須每週定期到學生宿舍走訪學生。
針對日漸突出的學生校外租房問題,教育部表示,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對已在校外租房的學生,應要求其搬回校內住宿;對極少數堅持在校外租房的學生,要向他們耐心說明可能產生的後果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並逐一登記,建立報告和承諾制度,說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詳細地址、聯繫方式,承諾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經本人與家長雙方簽字報學校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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