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簡稱ICE)將從今年9月1日起對申請赴美簽證的外國學生、交換訪問學者收取100美元SEVIS系統管理費,據稱,收費是爲管理和維護學生和交換訪問學者信息系統(簡稱SEVIS)。全美共有8700所正式學校和專業項目的73萬名外國學生和交換訪問學者在SEVIS系統中登記。
日前,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對即將實施的SEVIS收費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哪些學生和交換訪問學者必須支付SEVIS費用?
除了那些參加免費交換訪問學者項目的申請人,所有在2004年9月1日後將進入美國、持有I-20表格和DS-2019的學生和交換訪問學者都將支付100美元的SEVIS費用。免費交換訪問者項目編號爲G-1、G-2、或G-3。
已經在美國,並希望將身份改爲學生或交換訪問學者的其他非移民簽證類型的申請人,包括申請非移民類的學生簽證(F-1,F-3,M-1,M-3)和非移民類交換訪問學者簽證(J-1)。
申請人必須在前往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面談之前就支付SEVIS費。
須繼續學習的學生(即以F-1,F-3,M-1,M-3簽證開始學習但尚未結束學業)何時需要支付SEVIS費?
須繼續學習的學生必須在以下的情況下支付SEVIS費:
失去學生身份超過5個月以上,並申請重新獲得學生簽證的申請人。
離開美國5個月或以上,且進行未經同意的海外學習,需要重新申請簽證返回美國。
申請改變身份,但F-1和F-3之間的改變或M-1和M-3之間的改變則不需要再次申請。
須繼續訪問的交換訪問學者(即已經獲得J-1簽證,尚未結束項目)何時需要支付SEVIS費?
須繼續訪問的交換訪問學者必須在以下情況支付SEVIS費:
如違規擬重新申請恢復身份的申請人;如違規並失去身份在121天到269天之間,擬重新申請恢復身份的申請人。
申請改變交換訪問學者的簽證類別的申請人,除非該新的交換訪問學者類別是免費的項目(官方資助的G-1、G-2、G-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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