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復興中學的一名高三學生和女友在教室裏接吻的全過程被學校錄像後公開播出的,畢業後不久他們將學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學校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但是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年了,訴訟依然依然停留在調解程序。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社會記錄》對魏罡進行了採訪,下面是節目實錄:
主持人阿丘:“奧斯卡最佳愛情短劇”、“影帝”,這是上海市復興中學的一名叫魏罡的高三學生在去年4月份得到的頭銜,這頭銜聽起來很美,不過在魏罡聽來卻很刺耳。因爲同學們所說的“奧斯卡最佳愛情短劇”指的是,他和女友在教室裏的接吻的全過程,而這個過程是在學校組織全校學生一起收看的學生違紀違規的監控錄像裏一起播出的,雖然加了馬賽克,但他們還是被很容易就被同學認了出來。之後,種種善意或惡意的玩笑就充滿着他最後兩個月的高中生活,給他和女友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壓力。畢業後不久,他們以“學校擅自錄像、公開播放的行爲構成侵犯自己的隱私權、人格權、名譽權”等理由,將學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學校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魏罡是在去年八月四號起訴的,到現在已經整整一年了,訴訟依然依然停留在調解程序。
魏罡:不知道這場官司什麼時候才能判下來,因爲我實在不明白爲什麼這場官司要脫那麼久,按律師說的正常的話應該是六個月,現在已經近一年了,一脫再脫,法院也多次組織調解,但是問題是我們已經三番兩次表達了我們不想調解,但是還是反覆調解幾次,最近好象說還要調解。
解說:張豔,魏罡的代理律師,她參加了由法庭組織的三次調解。
張豔採訪:學校就是說對於一個觀點,他們自始至終都沒有改變過,他們沒有認爲,他們的行爲在哪裏有不妥,或者是侵權了怎麼樣,他們都沒有表示過這樣的意見,他們就認爲他們的行爲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他們也不願意進行道歉,但是他們就是有提出來就是說,如果原告方能夠撤訴的話,他們可以再坐下來再來進行談,但是兩原告覺得再這樣的談,雙方的地位就不平等了,而且這種前提的話,也是沒有辦法讓他們能夠接受的,所以最終使雙方沒有辦法達成協議。
主持人阿丘:魏罡還沒有等到判決,但他卻等到了很多媒體的關注,先後有《南方都市報》、中央電視臺《面對面》等多家媒體對他進行過採訪。雖然他和學校之間現在陷在一個僵局裏,但外面已經熱鬧起來了。有很多人開始在網上聲援他,大家是這樣說的,我們學校也有攝像頭,而且我在教室裏和我愛慕的一個女同學上課打鬧,有過很多很親密的動作,我沒想過我們這樣全被錄了下來,我門班主任一直在盯我們倆,所幸的是,他們沒像那個學校一樣播出來,而是把我老爸叫來了,又給我們教育了一番,原諒了我。我知道他們這樣對我,也是爲了我們好,可是我覺的他們應該換個方式,學生們坐在教室裏,每天都受監視,對學生心理影響很大,學校雖然給了我們寶貴的知識和能力,但是我想學校應該尊重學生的隱私,我雖然也很反感早戀,但是我更不能忍受學校的做法,我支持你們。
主持人阿丘:不往下給您多唸了,反正網上99%都是支持魏罡的,當然了上網的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在這個問題上,也很難認同學校的觀點,除了在網上評論,現在還有人要來真的了。
畫面:張小波的工作場景
解說:張小波,《中國可以說不》一書的作者,現在是北京一家出版社的總經理,在看過面對面節目對魏罡的採訪後,他找到了魏罡,希望他能夠出本書,把自己的中學經歷都寫下來。
張小波:他一開始是拒絕的,一個是怕我們借這個事件來炒作,他們已經被某種報炒作了,甚至放大,他們不願意以一本書,我覺得他們的愛情還在進行中,所以通過一種書來固定不是他們的本意,所以一開始的時候非常的猶豫,那麼我說服他了,我告訴他們第一個不想讓你單單成爲一個緋聞中事件的主角,來放大這個偷拍這個事件,我們希望你把你的中學生活,甚至延續到你的小學中,你的求學過程中你碰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困惱甚至痛苦,我覺得你能展示這些東西,我覺得在他們身上能夠展示現在的中學生、甚至一些小學生,他們所遇到的,各種各樣的。
魏罡:我們其實還是有點迷茫的,還是有點猶豫的,但是雖然時間的推移,事情的發展,有些東西覺得越來渺茫,就把希望寄託這書上,我希望通過這本書給我說話的機會,也還給我一個公平吧。
主持人阿丘:魏罡的書寫了幾個月了,現在初稿已經基本敲定,估計再過幾天就要面市了。關於書的名字有幾個叫法,“十七歲的愛與怕”“十七歲,我們的愛我們的傷口”“我們從來不是花朵,與母校對簿公堂”,最後的書名現在應該還沒有定下來。魏罡的這次出書,就象他的官司一樣,再度在媒體上掀起了波瀾,書還沒有出版,獨家摘登就已經有好幾份了。
魏罡:我想學生看到了會有共鳴,如果家長和老師看到的話,我想會引起他們一定的反思,最好能有一些教育工作者能夠看到。
記者:你書裏寫到學校很多陰暗面,也公佈了學校的很多隱私,是不是以牙還牙呢?
魏罡:沒有,看到我的書的人,我沒有刻意去針對學校,也沒有刻意針對老師,哪怕對我們非常惡劣的老師,我們都沒有可刻意針對他們,我想不管我們做什麼,也不能挽回我們當初的發生事情,也不可能讓我們的高考成績回到原來的水平,我們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在我們的身上,不希望再發生在別人的身上,通過這本書可以讓大家瞭解這些事情,社會的輿論讓慢慢發展下去,可能會改革一些教育制度,改變學校一些做法,我想這樣值得了,就有意義了。
主持人阿丘:決定寫這本書,魏罡還是徵求了家裏的意見的,但他女友家裏始終不知道出書的事情。但紙裏包不住火呀,上海一家銷量很大的報紙對書稿的一段摘錄被女友的母親讀到了。本來就對打官司有保留態度的母親這一次和女兒發生了激烈爭吵。
紀實段落:得知女友與她的母親發生爭吵後,魏罡約女友在記者所住的賓館見面
魏罡:肯定又沒那個(接聽電話),沒什麼事情就好了。
記者:打電話的時候,她(女朋友)心情怎麼樣?
魏罡:她給我發消息,沒有打電話。一開始時候她媽在家,也不能打電話,她也沒哭,我看也麻木了。
主持人阿丘:魏罡告訴我們,他這場官司對他自己也是有一點積極作用的,首先和家人的溝通更緊密了,再有就是經過這件事,讓他和女友更懂得互相扶持和珍惜了。在我們採訪的期間裏,魏罡又接到了法院發來的第四次調解的通知。
紀實段落:魏罡給法院打電話
魏罡:我想問問這個案子什麼時候判?
法院工作人員:這個案子我們會盡快處理。
魏罡:因爲上次那律師打電話來說還要再調解。
法院工作人員:上次我們和教育部門聯繫,教育部門在做工作。
魏罡:那是蠻早的時候了。
法院工作人員:我們上次也通知你,律師說你在北京。
魏罡:因爲那時候我也跟陳法官說了,我不願意調解,您看是不是一定要看教委的意見呢?
法院工作人員:如果你實在不願意接受調解,我們也不調解。我們主張的還是化解矛盾。一定是你的主張,我們也不能強迫你。
魏罡:因爲我也爲難,現在我們確實不願意接受調解,如果不接受調解,那這個案子大概在什麼時候能判呢?
法院工作人員:我們研究好以後通知你的。
魏罡:我的意思就是我們不願意接受調解,不用再組織了。
採訪
魏罡:學校有老師,大學有老師,法官去找我們去過調解,大學老師也三番兩次次找過我,他們都是很關心我們,怕我們輸的官司會影響我們的一生,但是說實話我們真的不想調解,
記者:他們以什麼樣的理由勸你呢?
魏罡:他們的理由大致是就是說,首先我們的做法是錯誤的,學校都是高中這樣做是爲我好的,而且我們這個官司肯定是贏不了,這一點很明確告訴我們,所以說他說高中我的母校也知道我贏不了,但是不希望我受到太大傷害,希望和我能夠調解解決這件事情,
說這可能會影響到你以後在學校裏學習生活,影響到你以後的畢業的錄用工作,影響你以後的求職。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我去求職,因爲這件事情,不肯錄用我的話,我想這樣一個領導不可能帶好一個集體,我不適合在他手下。
魏罡代理律師斯敏江採訪:學生告學校的先例是很多的。但是涉及到這種隱私權的不多。我們第一個訴訟請求我們認爲帶有普遍性,其實魏罡也是想爲其他人做點事情,在這個案子當中看能不能給它定性,就是全天候監視,因爲這個不涉及到一個學校,好多學校都有這種情況,也不是學校,很多辦公室它也會有這種監視設備,這是法律上的一個模糊區域,希望通過這種訴訟能不能把它明確一下。法律都是通過一個案子一個案子前進的,這也是魏想做的,第二個就是隱私權,這也是示範意義的。我們覺得像這個事情社會上爭議,學校也認爲沒錯,所以就是雙方觀念上有差距。這種事情也是需要司法正義最後的一道門,他來決定這個是在門內還是在門外,所以我們也是覺得也是比較有意義的。
魏罡:前兩天,我父親的一個朋友的兒子看到我,說我是他的偶像,我突然覺得有點尷尬,不知道該怎麼說,如果說他們能夠從我身上學到一點鬥爭的精神也蠻好,但是把我說成是偶像,我覺得實在讓我有點自慚形穢,我覺得我沒有到那麼高的一個境界。
其實像你們每個採訪我的記者,或者說什麼年長我們的人,都會說我們以前有什麼什麼事情,哪怕說《面對面》的王志當時也說也碰到過這樣的事情,都覺得你們現在這樣做爲我們出了一口惡氣怎麼樣,我覺得如果能讓他們爽快一點,我很願意承擔這個角色。
字幕
2004年8月10日,也就是昨天,魏罡和女友及其代理律師分別向法院遞交公開信,請求儘快給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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