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石景山法院對一個以強拍同性戀錄像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作出一審判決。該團伙主犯屈雄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其他3名該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屈雄等4名被告人都是外地來京人員。今年1月4日,屈雄夥同其他3名被告人經預謀以修攝像機爲由,來到家住石景山區八角的吳明(化名)家裏。他們採取打罵、堵嘴、持刀威脅等手段,強行把吳明和其中一個被告人趙某推到臥室,強迫吳明和趙某做同性戀動作,讓屈雄等錄像、拍照。隨後屈雄等以將錄像、照片送給吳明父母或曝光相要挾,向吳明索要錢財。當場4名被告人從吳明家翻走現金4000餘元,後幾人又先後從吳明的父親家拿走5萬元。2004年2月7日,當屈雄等再次到吳明家附近實施敲詐勒索時,被民警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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