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發生在平陽縣的一場特大火災奪走了18條生命。今天上午,筆者從省檢察院獲悉,該事故的責任人莊明輝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平陽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初步查明,位於平陽縣水頭鎮的溫州市輝煌皮革有限公司是一傢俬營企業,該公司總經理莊明輝違反消防安全生產法規,將未經消防監督部門審覈、審批的一幢建築擅自作爲公司廠房使用,也沒有在生產經營的厂部設置疏散通道,使得該廠存在嚴重的消防隱患。7月28日晚19時20分,皮帶砂邊作業產生火花引發火災。由於該廠平時疏於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職工缺乏基本的救火、自救方法,致使大火迅速蔓延。這場特大火災不僅將該廠廠房燒燬,而且造成當天上班的工人死亡18人、重傷12人的嚴重後果。
案發後,莊明輝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平陽縣檢察院認爲,莊明輝無視消防、安全生產法規,致使廠房發生火災,造成重大傷亡,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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