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劣質奶粉經銷商李新道、朱學軍售假被判刑後,安徽阜陽市劣質奶粉案件又有新進展。11日上午,該市工商局潁泉分局周棚工商所原副所長白啓祥和李亭君,因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在阜陽市潁泉區法院公開審理,但未當庭宣判。
起訴指控,2003年4月至8月,農民張某、劉某夫婦從周棚菜市街張俊田經營的聯華超市購買了50餘盒“綠元”牌好寶貝奶粉,用於餵養其女兒張瑩瑩。後張瑩瑩死亡,經阜陽市人民醫院診斷爲營養不良綜合徵。2003年9月2日,受害人張某到周棚工商所投訴。白啓祥、李亭君二人受理了該起投訴後,因張某無錢繳納鑑定費而未果。後張某將“綠元”奶粉送阜陽市疾控中心鑑定,結論爲蛋白質含量僅爲2.56%。張某持檢測報告、購買奶粉發票及女兒瑩瑩住院病歷等證據找到該工商所,但仍未得到處理。2003年12月27日,張某在多次投訴未果的情況下,與銷售者張俊田在周棚司法所的調解下達成初步協議,由張俊田賠償張某1.2萬元。2003年12月28日上午,白啓祥、李亭君明知張某要求追究張俊田的法律責任,卻既不查處、不移交,也不向上級報告,而以周棚工商所的名義又對雙方進行調解。達成協議後,白啓祥安排李亭君以工商所名義出具了《關於同意投訴人張某撤回投訴書的申請》。當日中午張俊田在周棚一賓館宴請了白啓祥和李亭君。當日下午,張俊田夫婦又向白啓祥行賄1000元(後被白退回)。此後該案被壓下。
2004年1月,白啓祥和李亭君商量後,對張俊田罰款1000元。2004年三四月份,白啓祥和李亭君指使胡某以“張俊田無照經營”爲案由,僞造《現場勘查筆錄》等法律文書,隱瞞了張俊田銷售劣質奶粉和張某女兒因服用該奶粉死亡的事實。2004年5月7日,張俊田涉嫌犯罪被逮捕後,白啓祥又與李亭君串通,用威脅誘騙手段指使他人向檢察機關提供虛假證言。爲此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白啓祥、李亭君徇私情私利,僞造材料,隱瞞情況,已構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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