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全市各單位的用水定額指標將重新覈定,同時實行嚴格的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用水量超過定額指標的20%,將按照水費的2倍交費。市水務局局長焦志忠在昨天召開的市節水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水資源短缺目前已是制約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瓶頸。
從8月份起,除居民用水外,全市各單位的用水定額指標在年初確定的計劃指標基礎上,平均覈減10%至15%。以每兩個月爲一個考覈期,用水量超過定額20%(含20%)以內的水量,按照水費的2倍交費;超過20%至40%(含40%)按照水費的3倍交費,超過40%以上按照水費的4倍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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