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裸死”案很快就要開庭了,但現在依然存在幾大疑點:黃靜內臟標本爲什麼會被毀滅?責任人有哪些?黃靜遺體爲什麼會在中山大學法醫到達湘潭前高度腐壞?是什麼人惡意造成遺體腐壞,妨礙中大法醫的取證工作?這些人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內衣褲是查明暴力強姦的重要證據,家屬將黃靜內衣褲交給法醫,法醫卻以不提取爲由任意處置,還將陰道口有精液的證據調包、隱匿證據,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證明黃靜身體狀況的體檢表爲什麼會在偵破過程中丟失?
黃靜案拖延已一年多,圍繞此案的五份法醫結論分別爲:自然死亡;暴力死亡;自然加暴力死亡。黃靜死亡的真正原因還沒有找到,但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一樁樁無法解釋,看似偶然,又找不到責任人的事故,纔是真正的謎團。
經人介紹結識姜某黃靜多次提出分手
姜俊武,湘潭市雨湖區國稅局副科長,2002年5月經黃靜所在學校校長戴燦榮介紹與黃靜認識“談朋友”。
黃淑華,54歲,是黃靜的母親,曾爲湘潭縣響水中學的教師。2003年2月痛失愛女後不久,她便提前離崗退休,四方奔走,求證女兒黃靜死亡的真相。“黃靜在死前半年就不止一次的跟我說自己要和他分手,因爲孩子和姜俊武認識時間不長,就發現他總有很多其他女人打來的電話,關係很曖昧,提出分手。”
在黃淑華眼裏,姜俊武是一個性格很內向的人,在和黃靜交往的近十個月時間裏,黃淑華說他幾乎很少跟自己講話。“有一次我忍不住問黃靜,小姜怎麼從來不跟我說話?黃靜說小姜說過‘你媽說話像警察’。”同時讓黃淑華至今不理解的是,每次出門,女兒總會打電話回家告知行程,2月23號那天卻一個電話也沒來過。
“孩子出事後,我纔在她在學校宿舍裏的日記本上看到她2002年12月份寫的一則日記———姜不會放過我的,逃跑!逃跑!逃!”。
噩夢夢到有人追殺出事之前已現異常
黃淑華清楚地記得,女兒在出事前一個多月,就有些異樣的事發生。
2003年1月11號到28號和2月6號到2月15號,黃靜兩次到長沙學習培訓。“2月16日從長沙回到家,2月17日那天早上起牀後跟我說,‘媽媽我夢到好多人追殺我!媽媽我有句話想告訴你’。我安慰她說你是昨晚沒睡好做噩夢了。早上出門前她一邊繫鞋帶一邊對我說,‘媽媽,我以後再告訴你’。”黃靜最終什麼也沒跟母親說。母親對女兒這種欲言又止的擔心在其後幾天的忙碌中被忽略。
同樣的異常也表現在姜俊武身上。2月23號那天是週日,“那天我們家來客人,早上11點時姜俊武打電話來,12點進家門後就開始吃飯。我從廚房出來,姜俊武坐在飯桌前,左手拿筷,也不夾菜,歪着頭呆呆地看着黃靜,黃靜卻一點沒覺察。我怕客人看到他的樣子奇怪,就有意打斷他,吃完飯,姜俊武堅持要送黃靜,她沒讓。那天天很冷,女兒也沒讓我送,沒想到竟成了與小女兒的生死訣別。”
屍裸累傷莫名死亡究竟“病死”還是他殺
2月24號10:10左右,湘潭市教育局副書記打電話給黃淑華,說“黃靜出事了”。
“我想會有什麼事?是不是鼓號隊有事驚動了教育局?坐車到學校時他們又來電話問我到哪裏了,我一到學校就把我讓到辦公室,又要孩子父親的電話。我問黃靜是不是犯什麼錯誤了,書記說你孩子病了,我問孩子在哪裏,他們告訴我說在宿舍。進到樓道,裏面站滿了人,沒有一個人和我打招呼,看見我都突然不說話,可我到這個時候還是沒想過孩子會有什麼大事。”
黃淑華回憶到這裏,語氣停頓下來,“我進去,看見她身上什麼也沒穿,頭髮很亂,嘴角烏青,眼睛睜着,我用手去摸她的臉,冷冰冰的,我說靜靜你怎麼啦,怎麼不說話,媽媽來了你說話呀……我說趕快打120,我的孩子要急救,他們說120已經來過了,我說打110報警,他們說派出所已經派人來過了,說黃靜是病死的。”
“我問,你們怎麼這時候才通知我?爲什麼不在一發現出事就告訴我,我從家到這兒也只要二十分鐘時間啊,過了一會兒戴校長帶着姜俊武的父母來見我,他們早在平政路派出所來之前就到學校了。姜俊武的母親對我說,‘今後我的兒子就是你的兒子’,姜俊武父親問‘你有什麼要求就跟我說吧’。”當天上午11點,湘潭市教育局副局長張輝要求,“孩子死了就火化了吧,法醫來過了,說孩子是病死的”。
六神無主的黃淑華這時突然聽到屋外有人議論,說姜俊武昨晚在學校過的夜。“我一聽到這話馬上一激靈,我問戴校長此話是否屬實,她說是,我說你馬上把小姜給我叫來,我從他嘴裏再次覈實昨晚他確實與黃靜在一起。當天,他們反覆催我趕緊將遺體火化,我說沒看到報告堅決不送。那一晚,我就和女兒的遺體在一起,我翻看她的身體,身上、腿上、手臂上、肩上、脖子上那麼多淤傷和煙燙痕跡、針扎痕跡。”
內衣物證神祕消失三份屍檢認定“病死”
2月25日早上8點剛過,樓下的警車警笛齊鳴,要把黃靜遺體拉到殯儀館。
“我不允許他們火化,馬上趕到湘潭公安局法醫醫院,找到院長黃清芳,我對他說我懷疑孩子死於他殺,認爲是強姦致死,問他可不可以做屍體解剖,他說可以。”
2月25日上午十點多,湘潭公安局法醫吳建羣纔來到臨豐小學對黃靜遺體進一步檢查,他在黃靜的陰道口用一小塊餐巾紙提取了分泌物。
當天下午,鑑定結果出來,確認陰道口的分泌物是男性精斑。
2月28日,“黃靜裸死”的消息首次在湖南地方媒體公開。此後,黃案一直被媒體持續關注。
3月6日,湘潭市公安局做出潭公檢字(2003)第204號《屍體檢驗鑑定書》,認爲黃“繫心髒疾病突發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猝死”。3月18日黃淑華申請湖南公安廳進行屍檢。5月7日,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作出(2003)湘公刑第93號《法醫學鑑定書》,認定黃靜系“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與呼吸衰竭死亡”。家屬再次對複查結論的公正性、科學性和全面性質疑。6月8日,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再次作出(2003)湘公刑第210號《法醫學鑑定書》,結論爲“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同時認爲“其體表外傷在這一過程中可能成爲一個間接誘發因素”。
強令家屬火化遺體推翻結論難以服人
對於這三份屍檢報告,黃淑華一家仍然不服,7月3日委託南京醫科大學法醫學專家對三份鑑定結論進行法醫學理論審查,該鑑定首次作出與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完全不同的鑑定結論:認爲黃靜屬非正常死亡,因風溼性心臟病、冠心病或肺梗死證據不足,屍體有進一步檢查必要。
由此,黃淑華開始向有關部門遞交申請,要求家屬自行委託有國家資信能力的法醫單位對黃靜屍體作鑑定,以查明真相。
7月8日,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批捕姜俊武,湘潭市公安局執行逮捕,黃靜案進入立案偵查階段。8月1日,姜俊武被湘潭公安局以涉嫌強姦(中止)罪移送市檢察院起訴。
“但7月15日上午8:00,我和黃靜父親被雨湖區教育局張副局長通知參加雨湖區政府組織的家屬見面會,要求我們在7月18號火化黃靜屍體。在會上我說,‘你們要火化黃靜的屍體,先把黃靜的母親火化了!’8月21號上午十點,雨湖區政法委伍副書記打電話來說,‘公安局已經立案了,人也抓了,遺體還留着幹嗎?’要求火化,22日下午,湘潭市教育局通知黃淑華,說雨湖區政府已經作出硬性決定,家屬就算不同意也要強行火化。後來在我們的強烈抗議下火化的決定纔不得不作罷。”
屍腐內臟無故被燒高法鑑定性交猝死
8月1日,中山大學陳玉川等五位教授趕赴湘潭,要求地方公安部門提供解剖場地,提供檢材、原始照片、切片,派員協助並負責屍檢的保衛工作。但是原本答應配合的公安局突然發難,不同意配合屍檢,一再以要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爲由,使中大的法醫鑑定處於“非法”狀態。
8月2日,在黃淑華和委託律師努力下終於在市公安局楊建傑局長電話通知下,殯儀館館長才同意,但管理遺體的工作人員又不讓驗屍,後來在黃淑華下跪哭訴半小時後纔開門。
而在屍檢室,所有人都驚呆了,黃靜屍體高度腐壞,臉部已經腐爛變形,眼睛凹陷,皮膚有大量水泡。由於屍體高度腐壞和公安機關拒絕提供原始法檢照片,陳玉川等教授未能找出死因,他們做出的鑑定結論是:黃靜因風溼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證據。這一結論再一次否定了湖南公安機關出具的關於黃靜因病死亡的法醫鑑定。
此後,黃淑華與家人四處奔走,要求撤消湘潭市雨湖檢察院的錯誤起訴書,控訴姜俊武是女兒死亡的直接兇手。
2004年3月5日,姜俊武被取保候審。3月8日,關於黃靜冤案致全國人大、政協第十次會議呼籲書,獲37名教授簽名支持。
但3月22日,國家司法部法醫來湘潭鑑定,卻意外發現,原本保存在湘潭公安局法醫技術室的黃靜內臟標本不復存在。記者在2004年3月27日湘潭市紀委所作的《關於對黃靜屍體殘留生物檢材“丟失”情況調查報告》中看到,保存在湘潭二醫院的黃靜內臟標本,“由於提取的生物檢材多次切片和檢驗,已變成肉泥,中山醫科大學檢驗後沒有放回原處,加之放殘留檢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體液揮發,冬天醫院送暖氣,加速了固體液揮發,科主任肖聖華因父患肺癌回家探親,春節前搞衛生,病理科技術員譚國其看見標本乾枯,嚴重變形,未經請示將黃靜屍體標本送該院鍋爐房燒燬。”國家司法部遂中止鑑定。
6月8日,黃淑華到北京上訪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門。
6月30日到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司法鑑定中心組織5位專家赴湘潭,就黃靜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進行醫學鑑定,並於7月2日作出———“被鑑定人黃靜在潛在病理改變的基礎上,因姜俊武採用較特殊方式進行性活動促發死亡”。
但就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結論後,湘潭市殯儀館以殯葬規則爲由,通知黃淑華儘快火化黃靜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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