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天上午從有關部門獲悉,勞動保障部門制定新措施,妥善處理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過程中職工工傷待遇。
據瞭解,勞動保障部門將督促改制企業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在改制企業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後,被鑑定爲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退休的工傷人員及因工傷死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將移交社會化管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應由改制企業支付的工傷待遇,由改制企業一次性支付工傷職工。被鑑定爲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由改制企業管理,繼續承擔各類工傷保險費用;經協商一致,與改制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改制企業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支付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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