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傳媒查詢有關陳水扁昨天在臺灣對香港的民主發展的言論,香港政制事務局發言人發出聲明稱,自香港特區成立以來,香港根據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選舉制度的民主成分比迴歸前爲多。香港的選舉制度公平、公開、公正,以法治爲依歸,並不受黑金政治影響。香港社會自由開放,立法會及香港傳媒可充分監察政府運作。行政與立法機關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制度與先進社會相若。
發言人說:“目前香港正檢討2007年之後的政制發展,並可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考慮進一步開放2007年的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及2008年的立法會組成。特區政府會致力與社會各界謀求共識,推動香港政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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