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屆聯大2000年11月15日通過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U.N. Convention Against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該公約是1998年在聯合國的主持下開始起草的。公約需在得到40個國家的批准後生效。2000年12月12日至15日,該公約高級別政治簽署會議在羅馬舉行,11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該公約。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王光亞代表中國簽署了該公約。
2001年3月,由於恐怖主義和武裝販毒、走私等跨國有組織犯罪活動日益猖獗,各國迫切希望加強合作,預防和打擊與此相關的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等活動,爲此,各國談判達成了《打擊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ProtocolAgainst the Illicit Manufacture of and Trafficking in Firearms, Their Parts and Components and Ammunitions)(簡稱:《槍支議定書》(Firearms Protocol))。其目的在於通過打擊非法制造和販運槍支等小武器的活動,加強國際社會在預防和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方面的合作。2002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簽署了《槍支議定書》。
2003年9月29日,聯合國發言人埃克哈德宣佈,已有147個國家簽署《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其中批准該公約的有51個國家。根據有關規定,公約於29日正式生效。生效的還有《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防止、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的補充議定書”。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項針對跨國有組織犯罪的全球性公約。它確立了通過促進國際合作,更加有效地預防和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的宗旨,爲各國開展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礎。公約規定締約國應採取必要的立法和其它措施,將參加有組織犯罪集團、洗錢、腐敗和妨礙司法等行爲定爲刑事犯罪。公約要求所有願意遵守該公約的國家在法律上採取協調措施,以打擊有組織犯罪集團與腐敗行爲、打擊洗錢等非法活動、簡化引渡程序、擴大引渡範圍。公約還要求有關國家採取措施,保護那些在法庭上提供對犯罪團伙不利的證據的證人,並向需要幫助的國家提供財政等方面的援助。
2003年9月23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向聯合國祕書長安南交存了中國加入該公約的批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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