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4日至8月9日,在短短6天時間裏,北京警方先後發出3條懸賞通緝令,懸賞金額都是10萬元,涉及案件全部爲命案。如此密度、如此高額堪稱北京警方近年來之首。那麼,什麼是“懸賞通告”,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發佈懸賞通告呢?記者昨天就有關問題採訪了發佈第一條懸賞通告的房山警方刑偵支隊有關負責人。
“懸賞通告”案件爲1號掛牌督辦案件
“我們不是每個案件都能向外發佈懸賞通告,一般爲大案、性質惡劣、影響壞和案情複雜的案件”。據介紹,此次發佈徵尋破案線索的案件是經過房山警方近兩個月的工作,目前又沒有突破性進展的情況下進行線索徵尋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擴大破案線索來源,同時也是對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壓力和警方命案必破的決心。該案已經被房山警方作爲今年的一號案件掛牌督辦。鑑於該案的保密需要,目前警方對徵詢線索情況不便透露。
“懸賞通告”發佈第一次使用互聯網
“懸賞徵尋破案線索這種方式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以前基本是在報紙和電視上發佈,但直接與俗稱第四媒體的網絡聯繫發佈信息是北京警方有史以來第一次”。記者注意到此前,房山警方沒有在任何一家紙媒體上發佈這條信息。之所以這樣做,完全是因爲該案的性質決定的。據悉,該案爲多個犯罪嫌疑人作案,且作案後很有可能逃竄出京,網絡媒體的傳播範圍不受地域限制,傳播效果相對廣泛,所以警方經過研究,決定在網頁上掛上懸賞通告徵集破案線索的信息。
“懸賞通告”額度取決於案件的難易程度
“懸賞額度的多少是根據破案的難易程度來確定的,目前並無明確規定”。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第257條規定:爲發現重大犯罪線索,追繳涉案財物、證據,查獲犯罪嫌疑人,必要時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發佈懸賞通告,通告應寫明懸賞對象的基本情況和賞金具體數額。據介紹,懸賞通告不同於通緝令,通緝令必需報公安部審批。而像這種懸賞通告只需報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審批。“懸賞通告”埋單由辦案單位及警方承擔
懸賞的錢來源渠道是辦案業務經費,由區政府和警方共同兌現。如果受害人親屬有能力和要求付這筆錢也是不可以的。因爲懸賞緝兇是公安機關的責任,公安機關如果認爲用懸賞的方式可獲更多的線索,儘快破案,就可以登懸賞通告,而私人的這種行爲不被准許。受害人親屬可以通過其他渠道徵尋線索,但警方不會接受金錢用於線索徵尋。
“懸賞通告”建議設立重大案件“懸賞基金”
北京衆一律師事務所的衛寧民律師表示,可以考慮設立重大疑難案件“懸賞基金”,從我國當前的情況看,儘管警員人數衆多,但辦案效率仍在不斷提高之中。如果增加警員不具備可行性,充實警力並設立重大疑難案件“懸賞基金”就是一種可能的制度選擇。當然,該基金可以由國家財政、地方財政、社會捐助三個方面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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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發佈3條懸賞通告
懸賞通告一:
6月17日晚,位於房山區良鄉鎮長虹公路某小區的院門口,發生一起傷害致死案。死者周某,生前主要經營土方工程生意。房山警方徵尋目擊者或知情者。如向警方提供破案線索屬實,將獲得人民幣十萬元獎勵。
懸賞通告二:
7月26日,石景山八大處景區2名女學生爬山時遇害。8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徵集線索,凡是提供直接破案線索的知情者,可獲獎勵10萬元。
懸賞通告三:
8月9日上午9時30分,一歹徒在北京朝陽區望京西園一區115樓行竊時,被居民看見,歹徒竟然將兩名目擊者扎死。死者是一對夫婦,都是教師。提供有效線索者,將獎勵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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