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民警追趕跳江溺亡派出所拋屍垃圾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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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便衣民警和手持棍棒的村民的追趕下,四名少年被迫跳江。17歲的張小紅再沒能爬上岸,5天后,他的屍體浮出江面……悲痛之餘,張小紅的父母希望派出所能出面掩埋屍體,然而,屍體在被擱置43小時後,派出所竟僱人拋屍垃圾堆。
發生在重慶彭水縣保家鎮的這起警察“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未成年人死亡的惡性案件,最讓人驚訝和憤怒的地方,不在於警察在事件基本平息後仍然對四名少年窮追不捨,不在於他們沒穿警服且與同四名少年鬥毆的另一方一同追趕,給被追趕者造成遭社會人員追打的錯覺及巨大的心理壓力,也不在於他們在張小紅落水後沒有積極組織施救(這幾點是該案主偵檢察官初步認定的警察涉嫌違法的事實),而在於當張小紅已經死亡後,警方竟然隨意僱人將張的屍體拋擲在垃圾場,在於當事警察之一、彭水縣保家派出所指導員劉代雲竟然對記者說“我們始終是正當執行公務,問心無愧”!
如果說,正像派出所指導員劉代雲所辯解的,他們的窮追不捨、追捕時沒穿警服(沒時間着裝)、事發時見死不救(幾名警察都不識水性)等等,都是可以找出一些理由的,或者說,都可以視爲警方在技術手段層面的失誤或缺陷的話,那麼,當彭水縣公安局、保家派出所和保家鎮政府負責人決定僱人處理張小紅的屍體,民警和政府官員決定“就丟在保家垃圾場”的時候,當事發多日之後派出所指導員仍然振振有辭地聲稱“問心無愧”的時候,他們草菅人命的工作作風以及視人命如草芥的鐵石心腸,就真是讓人們大開眼界、大長見識了。
以公允理性自居的學者一向教導我們,知人論事要多做事實判斷,多問幾個“是什麼”,少做價值判斷,少問幾個“好不好”。按照這種界定,對彭水縣保家派出所警察在技術手段層面的失誤或缺陷,做出事實判斷並不難,到底“是什麼”也已經由檢察官初步認定。但是對於警方決定拋屍垃圾場,派出所指導員至今若無其事“問心無愧”,我覺得做出什麼樣的事實判斷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必須就此做出價值判斷,必須認定他們在這起案件中的表現是:極端錯誤、極端惡劣、極端無恥。
如此極端漠視他人生命的舉動,非冷血動物鐵石心腸者絕不能爲。這些人的鐵石心腸到底是怎樣煉成的?
50多年前,偉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寫道:“……中國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貴於財富,人命貴於權位,人命貴於機器,人命貴於一切,只有等到那時,中國才站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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