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紀檢委19日下午向新聞媒體通報了2004年上半年查處的重大腐敗案件情況,其中包括交通廳廳長在內的四名廳局級幹部和一名在國有企業任“老總”10年的黨政幹部被查處。
在安徽省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查處的重大案件中,現年56歲的陳兆豐,上世紀90年代以來,歷任定遠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滁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陳利用幹部提拔、調動,協助承攬工程等,大肆收受錢財。並借節日、婚慶、本人出國、子女上學等,接收他人財物。在立案查處過程中,辦案人員先後從南京、濟南、合肥等地起獲被陳轉移、藏匿的現金、存摺、債券等近千萬元;原任宣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的趙增軍,自1994年以來索取、收受開發商、個人賄賂和禮金禮品,將自己應支付的費用拿到有關單位報銷,違紀金額達190萬元;原任宿州市副市長的李興民,則與其妻弄虛作假,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並開發出售,牟利140多萬元,其中李興民夫婦獲得80餘萬元。李興民還收受賄賂禮金等80多萬元。這三名市、廳級幹部腐敗案件均移交司法機關審理。在渦陽縣高爐酒廠任負責人10年的劉俊卿,1996年後歷任渦陽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亳州市人大財經委主任等職。劉在企業內搞“家庭式腐敗”。通過工程發包、購銷等,聚斂了鉅額財產;而現年54歲的原安徽省交通廳廳長王興堯也涉嫌經濟上嚴重違紀和其它嚴重違紀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據瞭解,安徽省紀檢監察機關2004年上半年共受理羣衆舉報2.48萬件(次),累計辦案3799件,處分3044人。受黨紀、政紀處分人員中廳級幹部10人,處級幹部61人。共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412.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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