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非法獲取利益,一名年輕經理不惜自毀前程,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物達25萬餘元。日前,天津河西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董某今年32歲,研究生文化,捕前系天津某貿易公司銷售經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董某曾擔任該公司後勤主管。在此期間,董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後聯繫了一家配貨站、一家儲運公司以及一家工貿公司中的相關人員爲其所在公司運輸貨物。當從公司報銷運費時,董某便高開運輸價格。後經他人告發,董某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