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輕信者,然後有詐騙犯,先有有病亂投醫,然後有百病都能治。當不孕不育、糖尿病、乙肝、癌症、紅斑狼瘡等疑難雜症仍困擾着醫學界衆多學術權威的時候,中國卻冒出了許許多多包治百病的“神醫妙手”。“五虎消癌湯”、“新興醫院”只不過是被曝光的幾個“倒黴蛋”,沒現形的真不知還有多少。電線杆子上的“老中醫”我們見得多了,那些披着白大褂的“X主任”或“X教授”也見得多了,連舊社會賣大力丸的人,如今也鑽進了某些醫院。
然而,指責那些可憐的病人和家屬輕信,我們又實在於心不忍,而譴責那些傷天害理的“大夫們”,他們會捂着嘴擠弄着眼嘲笑我們幼稚。馬克思早就預見性地說過,對於利慾薰心者來說,當利潤爲300%時,他就敢殺人,何況還是驚天的暴利和殺人不見血的手段呢,指望他們良心發現無異於與虎謀皮。
而如果要講良心,恐怕也不能僅僅要求這些人,你可以說那些掛在他們診室的錦旗、牌匾是他們自己送的,那些“專家”或“學術稱號”是買來的或自封的,但那些公然爲他們做“醫托”的明星們,良心又到哪裏去了呢?往深裏再追問一句,他們並沒有像前輩們那樣在街頭招搖撞騙,可他們又是如何做到“家喻戶曉”的呢?
新華社的一篇報道說,如今藥品廣告80%違法,而每年有250萬人上大當吃錯藥。這一方面說明了非法醫療廣告的猖獗,另一方面暴露了我們監管的不力。而造成監管不力的原因既有有關部門重視不夠或責任心的問題,更深層次的原因卻是“政出多門”———廣告誇大宣傳由工商部門監管,藥品價格管理是物價局,藥品質量的管理是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行爲的管理是衛生局。都能管卻都只能管一邊,很多時候就變成了“都不管”,是謂體制上的尷尬。
既然良心指望不得,那我們就只能期待體制上的突破和綜合監管的早日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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