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物價局昨日公佈了2004年度全市國有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物價部門表示,此次公佈的收費標準爲試行標準,試行期1年,只適用於2004年度招收入學的新生,以前年度入學的學生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市物價局收費處負責人表示,此次覈定的長沙市國有民辦學校2004年度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主要是根據去年省物價局湘價費[2003]118號文件的執行情況制定。他特別強調,此次規定的相關學校的辦學經費可一次性收取,也可分攤按學年(期)收取,住校生的住宿費和麓山國際實驗學校出國雅思班、大學預科班,以及長沙市十一中藝術特色學校、長沙市外國語學校、中央音樂學院雅禮藝術教育中心的收費標準,可根據情況由物價部門予以覈定。
此次批覆的具體收費項目及標準爲:
1、長沙市長雅、湘郡中學辦學經費初中每生不超過12000元,高中不超過15000元,學雜費及代收費初中每生每期不超過1300元,高中不超過1800元。
2、長沙市達材、劍凡、振興中學辦學經費初中每生不超過9000元,達材、劍凡高中不超過12000元,學雜費及代收費按今年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執行。
3、瀏陽市新民中學辦學經費初中每生不超過11000元,高中不超過14000元;長沙縣聖和、寧鄉縣金海、望城縣楠香中學辦學經費初中每生不超過10000元,高中不超過13000元,學雜費及代收費按今年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執行。
4、寧鄉寄宿制中學、雅禮寄宿制中學和麓山國際實驗學校的收費標準爲:寧鄉寄宿制中學辦學經費高中每生不超過15000元,學費及代收費每生每期不超過1400元;雅禮寄宿制中學辦學經費初中每生不超過15000元,高中不超過20000元,學雜費及代收費初中每生每期不超過2000元,高中不超過3000元;麓山國際實驗學校小學初中辦學經費每生不超過18000元,高中不超過20000元,學雜費及代收費初中每生每期不超過2000元,高中不超過3000元。(記者匡春林實習生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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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高中擇校費每生1萬元
長沙市物價局昨日對長沙市高中擇校費進行規範。按照新標準,2004年度擇校費將按不同情況分別定價,其中田家炳實驗中學等6所學校的擇校費將按每生1萬元的標準執行。
據介紹,今年秋季開學時,省級重點中學田家炳實驗中學、長沙市第十一中學、第十五中學、第二十一中學、望城縣雷鋒中學、寧鄉縣第四中學的高中擇校費,將繼續按去年湘價費[2003]118號文件規定的每生1萬元標準執行。同時,有鑑於長沙市沒有掛牌認定市級重點中學的實際情況,長沙市物價局還將在長沙省級重點中學以外的其他學校中選擇部分教學質量、生源情況、地理位置好及周邊羣衆有承受能力的學校執行市級重點中學的“三限”政策,具體名單將由物價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確定。(記者匡春林實習生王洪)
長沙初中不收軍訓費
長沙市物價局昨日對全市的軍訓收費、信息技術教育費等3類收費進行明確。按照規定,從今年秋季開學起,市內初中一律不得收取軍訓費。
據悉,從今年秋季開學起,市內學校收取的信息技術教育費必須按照城鎮學校小學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每生每期40元的標準執行,農村符合條件的學校小學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仍按每生每期25元的標準不變,民辦學校的信息技術教育費包含在辦學經費和學雜費中,學校不得另行收費。同時,市內高中軍訓一律分期分批安排在校內進行,收費標準爲每人每天10元,初中則一律不得收取軍訓費。此外,市內的地方鄉土教材須由物價部門覈定價格後,由學生家長自願選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收取素質教育基地實踐費。(記者匡春林實習生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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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株洲城市居民教育支出負荷加重
8.6%家庭舉債供讀
株洲市統計局對175戶上學期有子女就學的城市居民家庭的教育支出情況進行了調查。昨日發佈的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日益沉重的教育支出使中低收入家庭在子女上大學前就基本用完了儲蓄,高學歷人才培養力度的不足亟待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重視。
175戶中無在讀碩士、博士
株洲市統計部門對上學期調查戶子女就讀幼兒園到博士等9個階段(不包括成人教育,下同)的就學情況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175戶調查戶中有186名子女就學。
“小學就學比例最高,爲37.63%;其次是幼兒園,佔20.43%。175戶調查戶中沒有一位在讀碩士或博士。”
專家認爲,日益沉重的教育支出使中低收入家庭難以負荷子女繼續深造。因此,高學歷人才培養力度的不足需引起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
教育支出佔家庭總支出14.3%
據悉,調查戶上學期戶均教育費支出2586元,佔調查戶戶均家庭總支出的14.3%,佔調查戶戶均家庭總收入的12.4%。若按一學年兩個學期計算,戶均教育費支出更大。這也使得城市居民家庭不堪重負。
8.6%家庭舉債供讀
據調查,175戶調查戶中,教育支出佔家庭總收入50%以上的有31戶,其中15戶舉債讓子女就學,佔8.6%。
專家表示,城市居民家庭非常重視子女受教育,而一些學校亂收費,各類補習班、興趣班是加重教育支出的重要原因。
13.4%的學生交納擇校費
據調查資料顯示,7個不同階段學生上學期均有交納擇校費及贊助費的現象,佔調查學生人數的13.4%。其中交納擇校費及贊助費比例最高的是高中生,其次是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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