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礦工將礦長的骨灰盒盜出,聲稱礦長在任時,他爲了調動工作曾送給礦長四五萬元,向其家人索要5萬元,不想在公話亭打電話時被當場抓獲。近日,安徽淮北市杜集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新河有期徒刑3年。
今年51歲的新河原是淮北某煤礦採煤五區工人。腦瓜靈活的他通過五區區長陳某和當時的礦長蘇某搭上了關係,獲得了往礦井裏販運道釘(井下釘軌道用)的差事,賺了一些錢。長期在井下工作,新河越來越厭煩,於是又通過區長陳某找到礦長,說了自己想到地面上工作的想法。新河自稱曾託陳某分幾次送給礦長蘇某四五萬元錢。但是錢送出去了很久,他都沒有被調到地面上工作。他又託區長去問,礦長說要等機會,就這樣事情拖了很久。他也曾想把錢要回來,但是又擔心礦長會爲難自己,所以一直都沒有去要錢。1992年的一天,因錢的事情,新河和妻子大吵了一架,妻子一氣之下喝農藥自殺了,留下了3個孩子,生活比較困難。去年8月,小兒子考上了大學。面臨兩個兒子一個學期數千元的學費,新河愁眉不展,他便尋思要回送給礦長的錢,以解燃眉之急。
可是一打聽才知道,礦長已經去世多年。新河打通了礦長女兒的電話,說:“你父親當礦長的時候,我爲了換工作,送了他四五萬元。現在我急用錢,希望你們能把錢還給我。”遭到拒絕。今年元月11日上午,新河騎着自行車到公墓找到了礦長的墓。第二天凌晨,新河用撬棍撬開墳墓的石板,將骨灰盒拿了出來,帶回家藏在小屋的罈子裏。骨灰盒拿到手後,新河又打電話給礦長家人要錢,還是被拒絕了。3月5日晚,新河將骨灰盒裏的照片、手錶及恐嚇信一封放在礦長女兒家的門口,並威脅“如果不給錢,就把骨灰灑得到處都是”。4月1日晚9時多,新河在打勒索電話時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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