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河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兼河北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主任李友燦因收受索要鉅額賄賂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從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李在擔任河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兼河北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應北京森華創業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丁某請託,通過河北汽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唐山冀東物貿有限責任公司,將1249個配額提供給丁某使用,從中先後5次收受丁某給予的現金合計4723萬元。同時,李還於2002年4月向唐山冀東機電設備公司索要價值21萬餘元的高爾夫轎車一輛。
李友燦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要鉅額賄賂,嚴重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經河北省紀委常委會和河北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給予李友燦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鑑於李的行爲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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