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臺獨”沒有和平 分裂沒有穩定
臺“立法院長”王金平26日在“立法院”張貼“修憲”案公告,激活了“修憲”實質程序。
依相關規定,所提“憲法修正”案須公告半年,到明年2月26日屆滿公告後,3個月內應選出“任務型國代”,依推估時程,最遲至明年7月初可由“任務型國代”複決“修憲”案生效。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的立法機構23日通過了“憲法修正提案”,即:自第七屆“立法院”起,“立委”減半爲113席、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以及“公投入憲”、“廢除任務型國大”;但該“修憲”案仍須“任務型國代”複決後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