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購來的QQ號卻被網絡服務公司收回。網民認爲自己的網上虛擬財產被侵犯,將網絡服務公司告上法庭欲討回QQ號。深圳市福田區法院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受理本案,於昨日開庭審理。
是否該受理法院有爭議
據網民呂某起訴稱,今年3月8日,呂某花費2400元從他人手中購得一個QQ號,並與其手機捆綁,但在3月24日,呂發現購得的QQ號無法登陸,諮詢該網絡服務公司時,工作人員讓其填寫號碼申訴表,並稱用手機可直接取回密碼。
但次日呂某發現自己的手機捆綁被取消,再次致電該網絡服務公司時,對方答覆稱,該號碼屬該網絡服務公司員工的內部號碼,發現此號碼被盜後現已收回。呂某認爲該網絡服務公司侵犯其合法所有權和使用權,遂將其告上法庭。
這起較爲新穎的虛擬財產之爭在不同級法院間也產生不同的意見。福田區法院在接到呂某的起訴後裁定認爲,呂某主張權利的對象應是號碼的出售者而非該網絡服務公司,裁定不予受理。
深圳市中院終審裁定認爲,呂某與號碼出售者沒有糾紛,呂某與本案有利害關係,且有明確的被告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符合起訴條件,福田區法院應予受理。
QQ號只是服務不是財產?
該網絡服務公司認爲,呂某無法證明其對98765的QQ號碼享有合法權利。根據《軟件許可協議》,QQ賬號的所有權歸該網絡服務公司,用戶在完成註冊申請手續後,獲得QQ號的使用權。QQ號碼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不得轉讓或繼受、售賣。
在本案中,該QQ號的初始註冊人是一名程姓網友,享有該號碼的使用權,而呂某從未在該網絡服務公司的系統中進行過該QQ號的申請註冊,顯然無法根據協議享有該號碼的使用權。此外,該公司還認爲,QQ號只是該公司提供的服務,不是財產,當然談不上財產權,權利就不存在,更談不上被侵犯。
法庭在審理後主持調解,但因呂某堅持要求要回該QQ號,而該網絡服務公司不同意返還QQ號,因此調解不成。法院宣佈休庭,擇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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