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之前,教育收費問題最讓家長揪心。爲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省教育廳今天發出緊急通知,嚴禁教育亂收費,對亂收費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將撤銷其校長職務。
從2004年秋季起,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面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通知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嚴格按“一費制”標準收費。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堅持劃片就近入學的原則,不準招收“擇校生”或變相擇校生。符合條件確需借讀的學生,學校要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借讀費。
公辦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要在先完成當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統招計劃指標後,按省教育廳確定的班級最高限額人數錄取,不準擠壓招生計劃,招收擇校生的人數不得超過30%。學校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收費。
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以及社會辦學的其他各類學校,要嚴格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設立新的收費項目。
省教育廳強調,堅決禁止任何單位向學校或通過學校向學生進行攤派、搭車收取任何費用,禁止強行要求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習用具和生活用品等,禁止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徵訂目錄》、向學校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和搭售教輔材料等違規行爲。
嚴格收費公示制度、許可證制度和登記卡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按規定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並自覺接受物價、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學校收費要出示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並在學校醒目的地方張榜公佈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批准文件。
據瞭解,省教育廳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爲的處罰力度。對亂攤派、搭車收費和向學生亂收費等違規行爲,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堅決追究當事者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對亂收費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撤銷其校長職務。
爲加大監督檢查力度,9月中旬,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將對全省教育亂收費治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大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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