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稱,江蘇有企業已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註冊跳水王子“田亮”商標,馬三立段子《逗你玩》也被天津一市民申請註冊商標。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獲悉,利用名人效應被搶注的現象這些年越來越多,這反映了人們商標意識的覺醒,但申請註冊並不表示一定會被批准。
江蘇丹陽市一家皮鞋附件廠申請註冊“田亮”商標,申請註冊爲第25類(07)鞋類和25類(01)服裝的商標。由於我國現行的《商標法》推行申請在先的認定原則,因此這家皮鞋附件廠明顯已經佔據了註冊先機。
對於“田亮”被搶注,業內人士介紹,該廠雖然已經佔據了註冊先機,但“田亮”商標尚未初審公告,公告之後也還有異議期,田亮還有多次機會以具有較高知名度的著名運動員身份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搶注行爲最後拿不到商標註冊證的可能性很大。
國家工商總局宣傳中心的蔡先生說,申請完商標並不代表該項商標就能合法使用。在受理了申請人的申請後,他們還將通過初審、公告、異議期三個階段對該商標進行審查,一旦發現其有悖於商標法,或者出現重名等情況,商標局將不予以批准。
蔡先生同時表示,儘管這位申請人有利用名人效應的嫌疑,但這一點並不違反商標法,如果經過將近一年半的審覈後,該商標不存在任何問題,商標局將批准註冊。
業內人士稱,傍名人的註冊現象反映了人們商標意識的覺醒,但是商標註冊不應都是圍着名人轉,應該圍繞打造和保護品牌,而非爲註冊而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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