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爲在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花費了高昂的學費後沒能達到預期的學習目的,楊先生將該培訓中心和北京康培研修學院起訴到法院,要求退還學費。記者昨天瞭解到,朝陽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楊先生訴稱,2002年7月22日,他和兩被告共同舉辦的華爾街英語中心簽訂《華爾街英語課程註冊合同》,約定由該中心在2002年7月22日至2004年4月22日共21個月的期限內,提供七級固定課程級別的英語培訓服務,學費爲25380元。被告還以當年7月和8月期間所學的整級課程免費作爲優惠措施。楊先生認爲,在學習期間被告未能完全提供其承諾的教學服務內容,且教學服務質量下降,導致原告的學習進度嚴重滯後,僅完成除免費課程外的三級課程的教學進度,尚餘四級課程沒有完成。故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學費1450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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