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區一家紡織公司將打磨工序承包給私人謝某,日前,受謝某僱用的工人陳某在極度惡劣的環境中工作時突然死亡。由於工廠沒有直接僱用陳某,而私人謝某又沒有解決善後事宜的經濟能力,導致事件無法及時解決,當時各方僵持不下。
處理本案的高明區勞動部門負責人表示:時下不少生產企業習慣將某個生產加工環節承包給私人,後者再僱用工人乾活,這種情況存在著嚴重的安全管理隱患,並且極易造成勞動糾紛,對此,勞動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應該及時清理和整頓。
磨砂工倒在工作崗位上
『我男人是被電死的,工廠的工作條件簡直太可怕了!』昨日上午,死者陳某的妻子張偉帶著一雙年幼的子女哭得死去活來。張偉母子和幾名親戚接到陳某死亡的噩耗,心急如焚地從河南老家趕到高明,由於無法與廠方達成協議,生活上一時陷入困境。
記者了解到,來自河南老家的陳某兩個月前經人介紹進入高明某紡織公司從事磨砂工作。他和多名工友一樣,雖然在該公司的車間裡上班,但是並不是公司聘用的,而是湖南人謝某私人僱請的———謝某將紡織公司的機械打磨工序承包了下來,然後再僱請陳某等人乾活,自己則從中抽取相應的工資作為收入。
8月25日早上,陳某和往常一樣開始了工作,幾分鍾後,有人發現健壯的陳某倒在了設備旁邊,在他的身邊,用於打磨機械設備的手控磨砂機還在飛轉。當120急救車趕至現場時,陳某的心髒已經停止跳動。電力部門的專業人員認為,不排除陳某是因觸及到漏電的輪砂機電源線而身亡的。
誰來為工人死亡負責?
陳某死後,善後事宜遲遲得不到解決。死者家屬認為,陳某是死在該公司的車間裡的,公司有著不可推脫的管理責任,因此向該公司索賠數十萬元。
然而,紡織公司總經理谷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再聲明陳某不是該公司的工人,他的老板是謝某。不過,谷女士表示公司在這起事件中負有連帶責任。『但主要責任應該由謝某承擔。』
然而謝某是一名來自湖南的打工者,雖然僱請陳某等人乾活,但卻並沒有支付陳某死亡補償費用的經濟能力。謝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她最多能夠拿出5萬元來,但是離家屬開出的條件相差很遠。目前她正在和公司方面協商解決此事。
工廠生產條件令人驚心
在出事的車間裡,記者看見一些連接設備的電線分布混亂無序,不少電源線絕緣層破裂後用膠布包裹著繼續使用。在另外一處車間,連接機械生產設備的電線插頭直接用鐵絲捆綁在鋼柱上,更多的電源線絕緣塑料層已經破裂卻仍在使用。
對於插頭直接綁在鋼柱上的做法,一些工人說這樣非常危險,一旦發生漏電或者漏水,用鐵架搭建的整個車間都會帶電。『但是我們也沒有辦法,只有自己小心一點。』
有關部門:公司不能推脫責任
目前,陳某的屍體還沒有火化,高明區勞動部門及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處理。高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梁主任告訴記者,一旦確定陳某是因工死亡,首先承擔賠償責任的是僱用人謝某,其次,紡織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但是私人僱傭關系造成的勞動糾紛,不屬於勞動部門的管理范圍,當事人應訴至法院解決。
對於目前一些生產企業為了省事,將生產中的一些環節承包給私人的做法,梁主任認為,這樣容易形成安全漏洞和勞動糾紛。
記者離開紡織公司時,張偉母子依然沒有與公司方面以及謝某達成一致意見。
律師意見
向死者家屬提供法律援助的廣東永信聯合律師事務所陳銘律師認為,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盡管陳某沒有與紡織公司簽訂用工合同,也沒有接受公司的聘請,但他的身份仍是該公司的員工,因為是在該公司的車間從事該公司的生產任務。
其次,委托加工的雙方必須都具備法人資格,如果受托方是自然人,則不屬於委托加工關系,而是僱傭關系。謝某在該公司供職,其實是公司的員工。即使她與陳某有僱用合同,也屬無效合同,因為謝某本身不具備招聘主體資格。
另外,如果該公司要將生產流程的某個環節委托給別人加工,就必須委托給有相關從業資格的人,但據調查,謝某沒有上崗證。該公司對此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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