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04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4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和衛生防疫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