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在空中的大型氣球增添喜慶氣氛,但這些氣球如施放不當極易造成安全隱患。廣州市氣象局發佈消息:廣州將對施放氣球進行規範管理,今後從事施放氣球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施放氣球資質證和資格證,違規者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據《信息時報》報道,廣州市目前施放氣球安全隱患不容忽視,一是從事施放氣球的單位衆多,這些單位和人員有些未經過專業技能培訓,操作很不規範,存在安全隱患;二是近幾年來我國部分地區發生過多起氫氣球爆炸傷人事故。三是廣州市舉辦大型活動的機會多,施放氣球的數量大,氣球固定不牢而飛跑的事件屢屢發生,給航空飛行造成安全隱患。
廣州市氣象局有關人士介紹,《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對升放氣球有規定,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繫留氣球,不得影響飛行安全。其中繫留氣球,是指繫留於地面物體上、直徑大於1.8米或體積容量大於3.2立方米、輕於空氣的充氣物體。進行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繫留氣球活動,必須經市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該負責人表示,廣州將對施放氣球進行規範管理,日後廣州市從事施放氣球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理施放氣球資質證和資格證,未取得資質證的單位不得從事施放氣球活動;已取得資質證的單位和已經取得資格證的個人在每次進行施放氣球作業之前,必須按規定報批,待批准後才能作業。違反規定而情節嚴重的,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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